子产改革的标志性事件之一是公元前536年的“铸刑鼎”——将惩罚罪犯的刑法铸在金属鼎上,向全国人民公布。这是中国政治法制史上的一件大事。
这在当时是一个伟大的举动。胡适在《中国哲学史大纲》一书中说,春秋时期,上层贵族社会认为刑法越隐蔽越好,中国人民永远不会知道。这有助于贵族随意处置人民,增加专制的恐怖和神秘。当然,这是古代专制时代的遗迹。
子产决心打破这种无知。他修改了现有的刑法。在此基础上,他主持并编制了三项刑法,并将其公之于世,让人们了解法律与非法之间的界限,以及如果他们违法,他们将受到什么样的惩罚。这无疑是一个进步的法律概念,当然也打击了贵族特权。子产的做法遭到了许多贵族的反对。
晋国大臣叔给子产写了一封严厉的信。信中说,人们害怕随便来。如果你公布法律,人们会利用法律的漏洞,努力思考如何做坏事而不受制裁。这样,他们就不怕长官,反而会导致越来越多的违法行为。腐败贿赂无处不在,郑国也会结束。
在晋国的压力下,子产给叔叔写了一封信,说:“我是为了拯救世界!”他说他将坚定不移地宣布法律。结果如何?效果好,社会治理透明度增加,公众欢迎,犯罪案件减少。此外,郑国注重商业。过去,贵族利用刑罚的随机裁量权挤压商人和新土地所有者,这对国家非常不利。子产公布法律限制了贵族特权,促进了郑国农业和商业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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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产开启了中国古代公布成文法的先例。春秋时期,宗法贵族气势减弱,新地主阶层兴起。利益集团、社会阶层和经济条件都在发生变化,“铸刑鼎”的重大改革措施满足了社会发展的新需要。
在潮流的推动下,晋国在子产“铸刑鼎”后20多年,也将刑法铸在鼎上,向社会公布。
但孔子认为这是错误的。在晋国宣布法律后,孔子说晋国可能会灭亡。人们知道法律,只看鼎上的规定,不看贵族的脸,怎么能展现贵族的尊严呢?
孔子一直最重视礼物,不重视法律。他甚至认为法律是有害的。他贬低“铸刑鼎”并不奇怪。孔子认为,如果我们用法律治理国家,人们就会专注于法律,只是为了避免犯罪,失去内心的羞耻感。这样的社会太不理想了。我们应该追求世界为公。每个人都说仁慈,每个家庭都不关门睡觉。根本没有小偷。
因此,孔子认为,在一个社会中,诉诸法律是不正常的。最理想的是整个社会都没有诉讼。
由此可见,当时公布法律,确实要承受很大的压力。
周谷城的《中国政治史》高度肯定子产“铸刑鼎”,批评了叔向和孔子。他说:“反对自我反对,批评自我批评,时代的迫切需要终于把礼治演变成了法治。”
在现代社会,公众已经习惯了公布的法律法规,但他们不知道这是一个新的制度,它冒着巨大的风险,带头创造。
子产铸刑鼎:历史上第一次向公众公开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