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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汉初年,西汉政府倡导“无为而治”与宗族多人一起,在济南郡统治地方,反复与政府作难。地方官员遵循常法,“莫能制”,因此汉景帝拜郅为济南郡太守。智都针对非法豪强目无国法、肆无忌惮的特点,采取了以暴制暴的手段。开西汉以严厉手段打击豪强的先河,到任捕杀第一恶。“余都股栗”,不敢再与政府抗争。他在任一年多,“郡中不捡遗”。智都对济南豪强的打击力度很大,影响很大。周围十几个县的太守对他真诚敬服,把他当老板看待。
前150年,郅都晋升为中尉,掌管京师治安,亲领北军。他执法不阿,从不趋炎附势,也不看权臣的脸色行事。宰相周亚夫官傲慢自大,而郅见他只是鞠躬,不跪拜。当时统治者致力于恢复国家经济实力,实行“轻赋薄赋”政策。因此,人民受到轻微剥削,安居乐业。很少有人违法。犯罪者大多是皇室亲戚和英雄。郅都行法不避权贵,任何违法者,无论何官何人,都将受到法律的惩罚。列侯宗室对郅又恨又怕,看到他都侧目而视,背后称他为“苍鹰”,寓意他执法极其凶猛。
智勇敢、有力量、公正、诚实,不打开私人求情的信。他不接受礼物,也不听私人请求。他经常自己说:“如果我背离父母当官,我应该在官位上尽职尽责,节操而死,不能照顾我的妻子和孩子。”。
从历史上可以看出,正史中专从汉代开始为“酷官”作传承司马迁。他把官员分为两类:“酷官”和“跟随官员”。后者大概是指遵守礼法,遵守规则,能够为官员树立榜样。
汉代的酷吏大致有三个特点,一是比较诚实。据司马迁介绍,历史上第一个酷吏的智都非常“公正”,熟人的馈赠不受影响,亲戚的请求拒绝。《后汉书》记载,酷吏董宣死时,“只见布被覆尸,妻子对哭,有大麦数斛,我车一乘”。二是喜欢用重典不怕豪强,对不服从法律的人,尤其是豪门贵族,敢于痛下辣手。郅都执法严酷,连侯宗室都畏之如虎,称之为“苍鹰”。董宣更厉害。皇帝姐姐的家奴被他庇护了。董宣刚在路上拦住公主的车,杀死了凶手。公主抱怨说,皇帝要求董宣道歉。董宣宁死不了。汉代酷官的第三个特点是,他们几乎没有得到一个好的结局。他们都得罪了藩王,太后坚持要皇帝斩他;被称为“虎冠之官”的王文舒更惨,因人告发被杀五族。
在审查前后汉时期,酷官的司法和行政得失不能被原谅和同情。然而,他们的诚信和不畏权力的精神仍然值得人们尊重。司马迁、班固等人也肯定了他们为彼此传播的东西。
汉朝以后,“酷吏”这个名字开始从正史上消失。这并不奇怪。就像汉朝的酷官一样,几乎所有的人都被冒犯了,他们往往没有一个好的结局。当然,愿意做这种愚蠢事情的官员越来越少,原来意义上的“酷官员”也消失了。然而,另一种“酷官员”出现在历史时刻,他们也酷无情,但这种“酷”只适用于普通人和弱势群体,至于对抗,更不用说骄傲的王子战斗力量,是他的同事,只要在利益集团,他会照顾各个方面,甚至偏袒法律。鲁迅所说的“对强者是羊,对弱者是狼”正好是他的活画像。在这种新型的“酷官”下,司法必然是势利的司法。他们用最冷酷、最不讲人情的苛刻条款,让普通人无法推理。他们也被称为“公正的工作”。对于上面的“场景中的人”,他们将是无限宽容的,法律的底线将一次又一次地被突破,最终成为一纸空文。
如果说汉代“酷官”敢于抚摸虎须的精神仍然能给人一些尊重,那么面对汉代以后的这种新型“酷官”,人们只会有恐惧和仇恨。清末著名小说《老残游记》突出描述了这样一位残酷的官员“玉大人”。在他的治理下,人们经常受到责备。为了对付他心目中的“刁民”,他还特别发明了一种叫做“站笼”的酷刑,那就是把囚犯放在一个特殊的木笼里,上面有一个圆孔,以束缚囚犯的脖子,但他的脚是悬空的,所以他经常在一夜之间死去。“玉大人”的真实原型是山东省曹州市知府玉贤。他上任不到一年,死于“站笼”之刑的2000多人,其中大部分是安心守己的人。像玉贤这样的人在同事中仍然享有清官的声誉。难怪曹州人愤慨地说:与其想要这样一个清官,不如在一个贪官手下谋生!
在讨论“酷官”变化的历史时,我们不必感叹“即使酷官越古越好”。这种感叹对复古意义重大,缺乏历史眼光。相反,我们应该拒绝任何一种酷官,这就是我们今天应该大声说的。旧的历史书早就翻过来了。我们很高兴这是一个公民意识觉醒的时代。这样的时代应该是“酷官”结束的时代。
汉代"酷吏"敢捋虎须 拦住皇家马车杀死公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