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脑级理事会
最高权力机构。首脑会议从1964年开始,讨论重大地区问题。特别首脑会议或紧急首脑会议可以按照成员国的要求召开。2001年、2002、约旦、黎巴嫩和巴林是2003年的主席国。
部长级(外长级)理事会
由所有成员的外交部长组成,有几个委员会负责讨论、制定和监督阿拉伯共同政策的实施,制定阿盟各机构的内部规定,并任命阿盟秘书长。
每年3月和9月举行例会,特别会议或紧急会议也可根据两个以上成员国的要求随时举行。协商一致通过的决议对所有成员国都具有约束力。只有三分之二的财务和管理问题对所有成员都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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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部长理事会
随着阿拉伯国家相互关系的发展和合作领域的扩大,各专项领域的部长理事会相继成立,并逐步取代原外长理事会下设的有关委员会。到目前为止,由成员国有关部长组成的10个专项部长理事会,
定期召开会议,负责制定相关领域的阿拉伯共同政策,加强成员国之间的协调与合作。它们是:新闻、内政、司法、住房、交通、卫生、社会事务、青年和体育、环境事务和通信部长理事会。
联合防御理事会
根据《共同防御与经济合作条约》,由外交部长和国防部长组成。其任务是统一各成员国的国防计划,开展合作,以加强其军事力量。
经社理事会
由成员国有关部长或其代表组成,致力于实现阿盟在经济和社会发展方面设定的目标,有权建立或取消任何专门组织,监督其运作。它有17个专门的组织和机构。
秘书处
它是阿盟常设行政机构、理事会和各专门部长理事会的执行机构。由副秘书长和秘书长顾问组成的委员会设立了一名秘书长协助他工作。
阿盟在埃塞俄比亚、奥地利、比利时、西班牙、德国、俄罗斯、法国、美国、瑞士、意大利、印度、英国、中国等地设有办事处。
阿盟总部
根据阿盟宪章,埃及首都开罗是阿盟总部的永久地址。
解密:阿拉伯国家联盟有哪些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