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到均田制,这是一个从古代北魏开始的制度。它继承了魏晋南北朝以来,由于长期战争,大量土地被遗弃和废弃。因此,政府手头有足够的荒地进行再分配。与此同时,这一制度也是为了与世界妥协而产生的。因此,北魏政府在部分公有化的前提下重新分配土地。所以此时均田制本身的妥协性很高。最明显的例子是,在土地授予方面,奴隶和牛只能口授田,这实际上保证了世界对土地的控制和占有,北魏政府也可以通过再分配实际控制土地、田赋和户籍,从而加强政府的中央集权。
[img]676983[/img]
随着时间的推移,北魏至隋唐政府面临的问题与以往大不相同,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中央政府可分配的土地越来越少。因此,自北周以来,土地收入发生了变化,原本可口授田的奴隶和牛只被完全排除在外。在唐代,女性也部分被排除在授田范围之外(不再授予永业桑田)。也可以看出,人口增长已经大大超过了土地开发的速度,这也表明政府手头可供分配的土地已经大大减少。唐代政府国有土地减少的原因,除了长期因素外,永业田的增加使得国有土地不足以分配(敦煌出土的地籍中有实教)○亩,尚欠○亩的记录也表明,在均田制度中,土地分配功能大大丧失),长期和平造成的人口增长和土地开发正在放缓。此外,唐代的政府制度也是加速其崩溃的原因。这是因为唐代府兵制下允许因军功给田,破坏了均田制的制度精神,加速了均田制的崩解。只是因为隋末动荡,人口受到了很多伤害,这种隐藏的内在因素才推迟到唐太宗末年,才彻底爆发。
[img]676984[/img]
唐代均田制的精神与北魏均田制的精神也有很大的不同。北魏均田制的重点是与士族的妥协,而唐朝似乎有利于小农,但事实上,由于土地使用权的转让,它为土地合并打开了一扇方便的大门。我们可以从唐代均田制的许多特殊情况中找到这一点,例如:
1.唐朝政府给田太浮滥,唐朝给官员的永业田很宽厚,于是产生了大量的私人官员。
2.允许自由买卖的特例有很多:埋葬家人,可以卖地;搬家,可以卖地;转行,从事工商业,也可以卖地。
3.不要征税对象太多!皇室、贵族、九品以上职事官,上大学(国子学、太学、四门学)、单身母亲(寡妻妾当户)、重大疾病和重大残疾(严重疾病和废疾)、孝子、顺孙、节妇、宗教人士(僧道)全额免税;被外国人抢劫逃跑的(落入藏族人回来的人),一年免三年,两年免四年,三年免五年;归化的外国人(藏族人来归化),免十年。这有点夸张,人数可想而知!
[img]676985[/img]
正是因为免税人口如此之大,才会有人说“是以天下三分劳筋苦骨的人,奉养七分坐等衣食之人”。特别是宗教人士免课田租,让大量人隐藏在寺庙和道观中,成为假和尚和假道士。因此,唐武宗缺钱,把脑子转向宗教人士(唐武宗不仅从佛教开始,道教也成为他整顿的对象)。因此,这一行动被佛教界称为“毁佛”,并将他列为三大武器之一,这真的让他遭受了巨大的痛苦。
[img]676986[/img]
@ 转移到均田制的收受问题上。露田是国有土地,授田人只有土地使用权,没有所有权。因此,授田人死后,国家将收回露田并重新分配。然而,这种一次又一次的接受导致了土地畸形和零化的问题,因此人们私下进行交易(虽然这与法律不相容,但严格地说,这些交易只是法律漏洞,土地交易不是所有权的转让,而是使用权的转让),使每个家庭的土地尽可能完整,因此从长远来看,政府的所有地籍信息都与实际情况不一致,导致政府掌握地籍的困难和接受作业的麻烦,更直接地导致基于均田制度的租赁和佣金调整方法的崩溃。@ 政府默许土地使用权交易,也就是说,中国人最热衷的投资/投机行为从均田制开始,这自然导致了土地合并的可能性(既然我们可以买卖露田来整合我们的土地,当然,当我们缺钱或者老子有钱的时候,我们也可以从别人那里买卖土地)。
[img]676987[/img]
由于土地(无论露田还是桑田)可以买卖,均田制度已经崩溃。因此,自唐太宗末年以来,无法耕种或丧失土地的流民开始出现,流民的出现导致户籍不清。户籍不清楚,原来的收受方式无法实施,所以在恶性循环下,均田制便完全瓦解。均田制崩溃后,以均田制为基石的府兵制、租庸调法、法令政府都玩不下去,这些制度一个个倒下。这种情况,不仅仅是唐帝国,模仿唐制的新罗王国、日本王国,也是一个接一个地以同样的模式崩溃。
[img]676988[/img]
均田制崩解后,土地合并开始猖獗,强大的士族和寺庙肆意合并土地。为了找到自我保护,一些小农也有意识地将土地所有权转让给这些强大的人,并将自己降低为这些强大的租户,从而产生了庄园农业生产模式。当然,为了保护自己,这些小农会主动把自己的土地献给强大的士族、强大的人和寺庙。最大的原因是,在中央政府失去对地方政府的控制后,地方豪族和强盗对地方政府的威胁越来越大。与其独自战斗,不如找一个强大的支持者来保护自己。同时,不合理的租税负担也是小农试图把土地所有权交给有力士族和寺庙的原因。
谈均田制,从北魏到唐朝发生了什么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