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末,有一位亲王叫朱常勋。他是明太祖朱元璋的十一孙子。明神宗朱义军的爱子被授予福王称号。据野史记载,这位福王真的配得上这个称号。他一出生就享受着世界的财富,深受明神宗的喜爱,几乎被列为王子。
虽然福王没有成为王子,但他受到了明神宗和郑贵妃的特别照顾。万历二十九年(公元1601年),经过一番艰苦的政治斗争,明神宗不得不立长子朱常洛为王子,封朱常迅为福王。朱常迅的封地是河南洛阳,历史上他在这里“享有大国,声辅”,地位显赫。明神宗赏赐王庄田2万顷,赏赐金银财宝无数,形成了“民间借贷,称先帝以肥王消耗世界,洛阳富于大内”。福王大婚时,万历皇帝甚至拿出30万巨款祝贺他,超过祖制十倍。
朱长勋享受着这种慷慨的待遇。他认为这是对的。在享受朝廷的善待的同时,他仍然不满意。他仍然在封地上大肆搜寻人民的脂肪和膏药。崇祯继位后,他仍然对福王有礼貌。然而,福王在国家处于危险之中。当河南遭遇多年的旱灾和蝗灾时,他仍然整天喝酒,不顾人民的死亡。但善恶终于得到了回报。最后,当李自成农民军杀害洛阳时,福王的好日子结束了。
据野史记载,在崇祯十四年(公元1641年)正月,在洛阳守军的配合下,李自成的农民军成功征服了洛阳城,朱常迅赶紧逃到城外的破庙里。在此期间,他的儿子朱由松趁乱拿出来,后来成为南明宏光政权的傀儡皇帝。朱常迅也想逃跑,但由于体重和年龄超过300公斤,第二天就被农民军抓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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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王被捕后,野史上有三句话叫“福禄宴”:第一,当福王被抓到李自成时,他祈祷李自成饶了他的生命,但李自成斥责他说:“你是亲王,富足世界。如此饥荒,不肯发分钱藏救济百姓,汝奴也!“之后,他重打了40大板,砍头示众。剩下的300斤肥肉被起义军去掉头发,剥掉指甲,扔进大锅里,和几头鹿肉一起炖成“福鹿(福禄)宴”。第二,朱长勋被捕后,他仍然扣头求饶。李自成还是先怒斥,然后打板子,砍头示众。最后,农民军把他的尸体剁成肉酱。鹿肉煮熟后,人们分享“福禄宴”。第三,活煮福王,说农民军厨师先把福王的头发全部刮干净,然后剥指甲,然后用药水灌肠排出肠内粪便。内外清洗后,将鹿肉放入大锅中慢炖。在白汤的配料中间,福王上下扑腾,最后煮成“福禄宴”供农民军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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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三个传说听起来令人震惊,但它们传播广泛,影响深远。它们几乎已经成为可信的野史,但在正史中没有“福禄宴”或“福禄酒会”的记载。
1924年,明朝福王朱常勋出土于孟津县麻屯乡槐村南500米附近。结合正史记载,可以推断农民军分食福王肉的说法不靠谱。志中说:“十四年正月二十日,大明崇祯突然有成千上万的流贼攻占了府城。王独挺身抗节,指着小偷大骂……”明史记载“……经常有成千上万的金钱招募勇士,出来用矛进入小偷营。晚上,绍禹亲军从城里呼贼相笑,挥刀杀守城市,烧城楼,开北门纳贼,常迅出城,匿迎恩寺。第二天,贼迹而执之,然后被杀。”
关于“福鹿宴”的传说,后人的分析应该是清朝统治者对农民起义军的诽谤,是为了转移清初统治力量之间的矛盾,稳定清初的统治基础。
李自成当皇帝后,真的做过活人生吃鹿肉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