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哪个时期,对“快递”的距离和速度都有要求。秦汉时期的步递一般都是短途的,平均每小时要走10英里,这是对普通邮件的要求,当天就发完了。若使用传车,一般每天行驶70里,最多每天行驶2300里。骑马时,对速度的要求是“日行400英里”,这就是当时的速度极限,即古人眼中所谓的“至速”。隋唐时期,陆路驿速有这样的限制:传马日4驿,乘驿马日6驿,按每30里一驿计算,每日120至180里。若为急件,要求日驰10驿,相当于跑300里。更急的是,如果送赦书,日行500里,日行约16驿。
宋代快递是在步递和马递的基础上创立的,最早出现在宋真宗景德二年(公元1005年)。急脚递不是人力步递,也是一种需要400英里日行的马递。元代的快递店更接近今天的快递公司,程限和宋代一样。事实上,从魏晋时期开始,快递业就比较正规。当时,还有第一条专门针对“快递”的邮政法规,即魏国陈群等人制定的《邮政令》,这是中国邮政史上的一个里程碑。
隋唐时期,快递业更加发达。由于大运河的挖掘,水路快递更加突出。唐玄宗时期,全国大约有1639个驿站,其中水驿260个,陆驿1297个,水陆相兼驿86个。有学者推测,盛唐时期,大约有2万多名工作人员从事驿传,包括1.7万多名驿夫。唐代诗人岑参在《初过陇山的路上,呈玉文判官》中写道:“一驿过一驿,驿骑如星流;平明发咸阳,暮到陇山头……”
在唐朝,用快递运送水产品和水果已经很流行了。当时,平原县(今山东)进贡的螃蟹使用快递。据唐朝成式《酉阳杂项》记载,这种螃蟹是在河里捕获的,非常有价值,当时一只螃蟹价值100元。为了确保它是活的,每年进贡时都用毡子密封,绑在邮局,立即送到首都。杨贵妃送荔枝的著名快递业务也就不足为奇了。
古代快递业:魏晋时期颁布法律法规,唐代水果运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