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国时期,秦国是法家的天堂。秦人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秦国以法家治理国家,秦军因法家改革而强大。因此,法国学派的大多数代表人物在秦国地位较高,容易取得巨大成就。让我们详细介绍一下。让我们看看!
战国晚期,当商鞅等人的荣耀早已逝去时,李斯来到秦国,法家再次发光。如果说李斯是法家的实干派,那么后不久来到秦国的韩非就是法家的学术派。
韩非是韩国新郑人,是韩王室的儿子之一,被后人称为法家思想的集大成者。据《史记》记载,韩非和李斯都是荀子的学生,李斯精通“帝王之术”,而韩非精通“刑名法术之学”。但是韩非有一个天生的缺点,那就是说话结巴。所以他不擅长辞令,但他的文章写得很好。看到他的作品后,嬴政决定攻打韩国,“邀请”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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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非生活时代,韩国贫穷弱小,始终受到秦军的“监督”。面对这样的现实,韩非多次向韩国国王写信,希望韩国国王能利用他的法家主张来改变当时“不使用、不使用”的局面。但当时,韩国国王很无能,韩国国王的主张也没有被采纳。韩非说,韩国是:“诚实不能是邪恶的大臣。”
于是他退而写书,写了《孤愤》、《五蠹》、《内外储》、《说林》、这些著名的文章,如《说难》,都收集在《韩非子》一书中。大多数现代人认为韩非是法家思想的集大成者,但古人认为韩非是阴谋学家,很大一部分韩非子都是关于阴谋的。然而,《韩非子》中的思想远不能用“阴谋”这个词来概括。在他的作品中,韩非提出了许多即使在现在看来也非常有价值的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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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韩非子》中,韩非总结和抛弃了法家早期代表人物商鞅、申不害、谨慎的思想,促进了法家思想的丰富和发展。他指出,申不害和商鞅理论最大的缺点是法术没有结合。其次是“未尽”。他说:“申子没有技术,商君没有法律”。
在韩非看来,无害的“艺术”不够彻底,商鞅的“法律”也不够彻底。因此,在《韩非子》中,韩非提出了自己的观点。他认为,国家要想治理好,君主必须善用权力,臣下必须遵纪守法。在韩非看来,君主不应该太信任臣下,而应该“审判刑名”。在法律方面,韩非特别强调严惩,以达到以刑止刑的目的。
@ 韩非首次明确提出了“法不阿贵”的思想,推翻了“刑不上医生”的主张,倡导“刑后不避大臣,赏善不遗”。这是对商鞅思想的继承和发扬,对清除当时的旧贵族特权产生了积极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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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的韩非理论都源于荀子“性恶论”的思想。在他看来,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是利益关系,“怕惩罚,利益庆祝”是人的共性。@ 君主的主要职责是利用“刑”和“德”,使人民畏威归属。君主要顺利做到这一点,只靠法术不行,还要有“势”作为后盾。“势”,即权势。所谓“尧为匹夫不能治三人,而杰为天子能乱天下”。韩非的术与势理论,包含了许多阴谋权术,这也是人们批评法家“刻薄寡恩”的主要原因。
由此可见,韩非对法家的贡献并不大,至少不是开创性的。商鞅开创并发扬了法家“教民耕战,富国强兵”的思想。历史上秦皇汉武开拓疆域得益于此,但韩非在这方面贡献不大。韩非说出了“法不阿贵”这个成语,但早在商鞅时期,秦国其实就已经执行了,否则王子的老师也不会受罪。这种“王子犯法,普通人同罪”的做法对古代社会的发展也起着积极的作用,但事实上,韩非并没有做出任何贡献。
韩非的所有理论都来自谁?他在《韩非子》中提出了什么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