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的监督制度起源较早。中国古代封建国家建立了专门的“准司法”国家监督制度,监督政府官员,服务于国家利益和皇帝利益,维护现有的统治秩序,确保国家机器的正常运行。下面将为您带来详细的介绍,让我们来看看!
中国古代监察机构和监察官的主要职责是监督法律法规的实施,维护国家法律法规的统一,参与和监督中央和地方司法机关对重大案件的审理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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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历程
战国
战国时期,职掌文献史籍的御史官具有明显的监督职能。
秦
秦朝开始形成制度,后来成为历代重要的政治制度。经过长期发展,该制度逐步完善和完善。公元前221年,中国历史上第一位皇帝秦始皇统一了中国,建立了封建专制中央集权制度,建立了相对独立的监督制度。皇史大夫在中央设立,位列三公,以二丞相、皇史府为官署,掌握世界文件和监督。皇帝派御史常驻县,称“监御史”,负责监察县内各项工作。
汉
汉承秦制,但比秦制更严密。西汉时期,中央仍设皇史大夫为长官,皇史中丞为副,并担任皇帝机要秘书和中央监督。西汉初年废监御史,由丞相随时任命“丞相史”,分刺诸州。汉武帝时,为加强中央政府对地方政府的控制,全国分为13个监察区,称为州部。每个州部都有1名刺史学家。他是一名全职监察官。他以“六个问题”监督州部所属县。
宰相府设司直,掌佐丞相举不法。朝官如劝医生加官给事中,都有监察劾举的权利。县一级有督邮,代表太守,监察县乡。宣帝时,将侍御史两人掌管法律文件,也有权评判决狱是非。符玺御史、治书御史、监军御史、绣衣御史(也称绣衣直指)等。,由特殊使命设置,分别行使御史的权力。西汉末年,御史大夫更名为大司空,御史府改为御史台,由御史中丞监督。东汉时期,御史台称宪台,仍以御史中丞为长官,但职权有所扩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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御史台名义上属于少府,实际上是最高的专门监察机关。它与地位显著的尚书台和宫廷传达的参观者台同称“三台”。东汉侍御史,手掌纠察;治书侍御史,查疑狱。全国分为13个监察区,包括1个司隶(中央直辖区)和12个州。司隶有1名司隶校尉,地位显赫。朝会期间,他和尚书台、御史中成一样平起平坐,被称为“三独坐”。
司隶校尉负责监督除三公以外的朝廷官员和京师近县的犯法者。每个州都有一段刺史来监督地方政治状况,接受案件,评估官员。由于权力的混合,刺史逐渐成为县以上一级地方行政长官,失去了监督地方政府的作用。因此,改名为州牧羊人,州也从监察区改为行政区,地方监督制度基本崩溃。
魏晋南北朝
这一时期基本处于封建分裂状态。不同朝代的监察机构名称不同,但制度与汉代相同,也有一些变化。魏晋时期,御史台不再隶属于少府,而是成为皇帝直接掌握的国家监察机构。皇史台(又称南台)和后周的宪台,南梁、后魏、北齐,仍以皇史中丞为主官,北魏称御史中尉。由于监察长官权力日益强大,有规定防止监察官员违法渎职。
如果御史中丞失纠,群臣犯罪也要罢官。魏晋以后,为了防止监察机构徇私舞弊,充分发挥其监察效率,明确规定大士族不得为御史中程。晋后,御史中丞下设殿中御史、检校御史、督运御史等,分掌内外监察权。此时,地方政府将不再设立固定的监察机构,朝廷将不定期地派出巡御史监察地方官员。@ 这一时期也形成了御史“闻风奏事”的制度。
古代监察制度起源较早,历代监察机构的发展历程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