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兴和议是南宋与金朝在绍兴和议后订立的第二次屈辱和约。宋高宗绍兴31年(1161年),为了实现他“屯兵百万西湖,立马吴山第一峰”的梦想,金国海陵王齐颜亮分四路南入。没想到,他在采石矶遇到了于云文的抵抗。与此同时,齐颜雍在辽阳称帝,为金世宗,使金兵发生了轩然大波。齐颜亮被杀,南下的金军也失败了。刚登位的金世宗完颜雍无法对外用兵,所以派使臣先提出和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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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宋采石战胜后,宋高宗于绍兴32年(1162年)传位于赵敏,为宋孝宗。孝宗即位后,改元隆兴,以老将张钧为枢密使,主持“隆兴北伐”,却遭遇了符离之战的失败。投降派汤思退到金朝示意,要金出兵两淮,迫宋议和。龙兴二年(1164年),金世宗派大军突破宋朝两淮防线,再次接近长江。同年冬天,经过多次争论,宋廷决定派魏祁到金,为“隆兴和议”重新订立和约。
隆兴和议内容
(一)南宋对金不再称臣,而是改名为叔侄关系;
(二)维护绍兴和议规定的边界;
(3)宋每年给金「岁贡」改称「岁币」,年币每年20万两块银丝,比绍兴和议时每年少5万两块。
(4)宋割商州(今陕西商县)、秦州(今甘肃天水)等地给金;
(5)金不再追回从金逃到宋朝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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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南宋来说,龙兴和议就像绍兴和议一样,是一种屈辱的不平等和议。龙兴和议签署后,宋金两国近40年没有发生战争,直到韩愈发动开西北伐。宋朝在宋孝宗的治理下,太平安乐,改变了宋高宗腐败的局面,历史上被称为乾春之治;金朝也在金世宗用人唯贤、与人民休息的时候达到了繁荣的时代。因此,金世宗被后人称为“小姚舜”。
宋金第二次议和—隆兴和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