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单身男女数量的增加,每年11月11日的“光棍节”越来越受到关注。事实上,古代也非常重视解决单身婚龄男女的婚姻问题。如果学龄男女不急于结婚生子,整个社会就会缺乏人,生产和边境保护就无法得到保障。而且,古人认为,“男有室女有家”之后,社会才能更加稳定和谐。因此,为了尽量减少“剩男剩女”的社会现象,一些朝代提前结婚;一些设立“官方媒体”、“拉女性”、强迫婚姻;有些甚至颁布了“处罚条例”来惩罚“剩男剩女”。
在中国古代,妇女的婚姻年龄标准发生了变化。其中,在古代和周代,“男人30岁结婚,女人20岁结婚”一再被提及。这来自《周丽·地方官员·媒体》,如果是这样,中国早期是一个晚婚晚育的国家。从历史资料来看,事实并非如此。这种婚姻年龄不是现代婚姻中最低的婚姻年龄,而是成年男女必须结婚的年龄上限。
事实上,中国古代是一个“早婚国家”,尤其是女性的结婚年龄普遍较低。早在11岁结婚。根据《梁书·张缅传》和《周书·城冀传》,梁高祖的第四个女儿富阳公主和北周高祖的平原公主都是11岁结婚的。早些时候,他在6岁时结婚了。汉昭帝在8岁时继承王位并结婚 上官安女为皇后,年甫六岁。根据《礼记》规定的男女成人标准,古代结婚年龄一般为男20岁,女15岁。但是各个朝代都不一样,比如唐朝,“男十五,女十三以上,要结婚”;明代,“男年十六,女年十四以上,听嫁娶。”
为了解决人口出生和男性婚姻的问题,许多朝代采取了强迫女性结婚的手段。例如,在晋代,妇女必须在一定年龄结婚,否则政府将强迫她找到伴侣。据《晋书·武帝纪》记载,司马炎曾要求女孩17岁。如果父母不嫁给女儿,地方政府会给她找老公,逼她强行结婚。到了南北朝,还有一个规定,如果女生适龄不结婚,家里人不及时结婚就要坐牢。这就是宋书·周朗传说的,“女人十五不结婚,家人坐着。“现代有很多女生选择男朋友挑三拣四,最后把自己变成了“剩女”。当时肯定做不到,会给家人带来麻烦。虽然强迫女性结婚的初衷可能首先是为了增加社会人口,但它客观地解决了许多单身人士不能娶妻子的问题。
在古代,如何严惩剩男剩女:15岁的女性不结婚,家人坐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