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现在的古装电视剧中,捕快的形象似乎挺正面的,就像今天的刑警一样。这些刑警穿着古人的衣服,说着现代的话,侦破了一个又一个疑难案件。上得厅,下得茅屋,出入各种高级或低级场合,盘问各种人,与乡绅、官老爷平起平坐。显然,编电视剧的人其实是在说刑警,而不是快速捕捉。在古代,虽然捕快做的是类似警察的工作,但身份和地位却与警察大不相同。假如要有人看到有点相似,也是古代“警察”的遗风有点孤独。
古捕快,属衙役。除了正印官,地方政府的组成偶尔也会有杂佐,然后是六室书吏和三班衙役。三班衙役,首先是皂班,给县官老爷站班,做仪仗队,审案时做行刑手帮忙吓唬人犯。二是快班,就是快速捕捉。用于拿贼、破案、催租税。三是壮班,属于临时召集的农民工,打杂,危机时协助守城。显然,捕快的地位对于一个县的治理非常重要。
然而,捕快的重要地位是贱民的身份。除了壮班,三班衙役都是贱民。一个家庭有人这样做了,三代人不能参加科举考试,至少在理论上,他们的地位低于普通农民。为何这样一个重要的职位,要由贱民来做?在古人看来,捕快干的工作,是一种不好的旅行,是一种得罪人的工作,是一种廉价的工作。总要抓人拿人,总要和坏人打交道,严肃的人注定要不屑于此,@ 只能让贱民去做。做坏事的人,只能是坏人,@ 在中国古代,人们也称捕快为“坏人”。事实上,不仅是中国,古希腊城邦的警察,也是奴隶,公民犯了什么事,要被低地位的奴隶抓住。每次开公民大会,很多懒惰不肯出来开会的公民也是奴隶用绳子把他们赶出来的。
贱业是贱人做的,做这种事也要以官府的名义,等于让贱民行使公权力。@ 事实上,捕快在民众中极具威望,没有任何廉价的影子。经常拿人,锁人,谁看到都怕他三分。人们尊重捕快老爷,捕翁,街上做生意,都要定期孝顺,交保护费。快速捕获的职位通常需要购买。如果你买不到,你就不需要配额。你愿意放弃平民的地位去帮忙。你不能寻求帮助。你可以做白人工作。没有一分钱的补贴。许多大县,帮助和白役,动辄上百计。然而,这样令人羡慕的捕快,如果遇到当地的乡绅,还是不敢造次,早就得让在一边,鞠躬请安。即使是一个穷秀才,如果没有县令的旨意,也不敢随便碰。至于县长,他从来不把他们当人,随便指示他们。有了案子,如果破不了,就赶紧抓,当众扒裤子打板子,严令追,三天追,五天比,板子越来越重,既是惩罚,也是羞辱。@ 在政府层面,没有人关心捕快的脸。
没有脸在官面上捕快,做恶事,自然肆无忌惮。人们摊事被拘留,若要少受折磨,必须送“脚鞋钱”、“酒饭钱”。如果被拘留者暂时不想到官员,他必须给“宽限钱”和“买钱”,甚至原告必须撤回诉讼,双方都必须迅速“说钱”。更糟糕的事情被称为“小偷开花”。如果有盗窃案,快速逮捕往往会指示抓住的小偷多爬,把一些没有权力但富裕家庭的农民指向藏赃的地方和窝赃的家庭。当然,这样的攀指一开始是不会让县长知道的,但大多数被攀指的农民都会央求抓快想办法,这样,大笔钱就来了。收了别人的钱,还落个人情。
最糟糕的是弄个无名尸体,趁着深夜放在一些富裕家庭的门口,谁被这样黑了,即使后来真相大白,家也一定破了。如果做不好,户主也可能在监狱里失去生命。然后让妓女假装是一个好家庭的女人,勾引路人,以拐带妇女的名义勒索。这两种方法都属于古代的“钓鱼执法”。最常见的恶事就是催钱粮。每当遇到拒绝快乐纳税的农民,逮捕者都会把这些农民的户主带到衙门,关在他们平时休息的班房里,折磨他们,挨饿他们,打骂他们,强迫他们吃屎喝尿。反正他们什么都用。直到被抓人的家人真的看不见,乖乖地交钱粮,人才放回去。当然,要给捕快者额外的辛苦费。
政治家不明白快速捕获的危害。清朝规定,地方官员应尽可能限制衙役下乡。然而,大结构决定了婊子做坏事的模式,这是无法限制的。婊子本身也是由制度造成的。把一些人人划分为婊子,然后让他们做坏事,从而转移人们怨恨的视线。事实上,最终的怨恨应该落在统治者身上。
古捕快:做恶肆无忌惮的人想少受折磨就得送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