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禹治水的传说,是最早见诸册籍的成功典范。为治水除病,我国历代先后设立水官。
据《国语·鲁语》记载,冥是夏代的水官,为防洪治水而死。自秦汉以来,先后设立了都水使者、河堤使者、大舟卿、都水台、都水监、都水司等官员。明朝设总河御史,清朝设河道总管,专门从事水政。
《管子·度地篇》:“除五害之说,以水为起……让习水者为官。”提出水官必须了解水性。
据《后汉书》报道,东汉时期有两位精通商业的水官:王静和王吴。东汉明帝时,经介绍,王静得到了明帝刘庄的信任。奉命与王吴一起修理仪渠。他们采用龙流法治理渠道,使黄河水不再有害。
西汉平帝以来,黄河、汴河水利年久失修,水患肆虐,人民怨声载道。永平12年4月(69年),明帝派王景、王武管理汴渠,用数十万士卒从荥阳(今河南荥阳东北)到千乘(今山东利津)海口,修渠筑堤。
第二年夏天,治水工程完成。此后,黄河和汴河分流,河流不侵汴,便于水运。王景以功三迁为侍御史而闻名。永平15年(72年)封河堤,负责河堤事务。
治水的成败与水官熟悉水性、熟悉业务有关,但有时与其他原因密不可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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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宋哲宗赵旭时,水治分为两派:左相吕大防、殿中侍御史郭知章等,力主导黄河水东流;右相范纯仁、尚书右城苏辙等,力主导黄河水北流。元佑元年(1086年),都水使者吴安持奉命引水东流。吴安持是英宗的枢密使者吴充的儿子和王安石的女婿。
引水东流工程规模巨大,但遇水危险。元佑八年(1093年)5月,黄河水涨,堤防崩溃,洪水泛滥。绍圣元年(1094年)7月,由于东流堤防未修复加固,水患频繁,流民入京师。
朝廷训诫官员参劾吴安持,前后八年治水无尺寸效果。当时也有人说了公道话:“大河自元丰(宋神宗年号)崩溃以来,东北两流利益极大,年复一年,国论不决,水官不知所措。”
元符二年(1099年)6月底,黄河泛滥,引水东流治理失败。因此,朝廷追究了“以明先帝引水北流的志向”的罪责。@ 吴安持等人被贬为边远地区,成为水治两派纠纷的受害者。
潘季驯,明代著名的治水专家,一生四次奉命总督治河,历二十七年,治水功绩显著,仕途却颇有波折。
明世宗嘉靖第一次在44年(1565年)秋天,黄河决口,东注昭阳湖,运道堵塞100多里。右都御史潘季驯奉命总督河道,开挖新河。潘季驯后晋封为右副都御史,不久就因丁忧去职了。
第二次,明穆宗隆庆四年(1570年),黄河遂宁(今江苏遂宁县)决口。从朝廷开始,潘季驯被用作原官职总督的河流。第二年,堵塞决口,完成治水工程。潘季驯沿着新开的河流,乘船调查河流,并被拘留。
第三次,明神宗万历五年(1577年)冬季,黄河崔镇(今江苏泗阳县西北)决口,水运被破坏,大片农田被淹没。次年夏天,潘季驯以右都御史兼工部左侍郎,奉命总督河水。到万历八年(1580年),决口终于堵塞,水运畅通,被淹的土地再次成为良田。
万历十二年(1584年),潘季驯官到刑部尚书。代前首辅张居正的家人求情,违反圣怒,被革职为民。
第四次,万历十六年(1588年),以潘季驯为右都御史,总督河道兼理军事。第二年,黄河水飙升,冲进夏镇(今山东微山县),破坏田地房屋,许多居民溺水身亡。潘季驯总结经验,倡导“河道紧缩法”,倡导“建堤束水,用水攻沙”。他创造了“柳棍”法,将土壤、树木、绳索捆成大圆柱体,用于河堤封闭和河流改道工程,效果显著。
清代水官中还有一对“父子兵”。
康熙45年(1706年),季曾筠进士。他曾主持过一系列治水工程,如兵部侍郎、官部尚书等。史上说,在官期间,季曾筠把国事当成家事,知人善任,恭谨廉明,治河尤为成就。
他的第三个儿子季黄,雍正八年(1730年)进士。入仕后,他陪父亲巡逻黄河,然后主持了一些治理黄淮的项目。据史料记载,每次季黄巡逻河流,他都不会避免困难和危险。他是第一个官员。有一次,他晚上听说禹城(今河南禹城北)有危险,就连夜赶去。
黎明时分,雨雹交加,水情危险,事情岌岌可危,随从人员惊慌失色,劝季黄暂时退休。他站在坝上,大声说:“我和你一起去吧!”雨雹停止后,河堤终于安全了。
一个优秀的水官,似乎不仅懂水性,擅长业务,而且具有勤劳、忠于职守的本质。古往今来,无一例外。
特殊职业水官:古代水官治水应满足哪些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