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古代,买房首先是“立契”,立契就是今天的买房合同。房契立好后,各有关部门要盖章,否则无效。
在房屋合同盖章之前,还有另一个程序叫做“到处询问你的邻居”。宋太祖时期,有明确规定:凡典出售和依赖物业时,首先询问房主,房主不买,第二次询问邻居。如果邻居不买,其他人可以交易。
可以看出,卖方在出售房屋之前,必须得到民族亲属和邻居的肯定。这种肯定不是口头的。正式的做法是“根据账户提问”。具体的方法是拿一本小书“问账”(元代称为“问贴”),依次列出民族亲属和邻居的名字。
同时,我们还应该标记计划出售房屋的大小和价格,然后根据列表依次征求意见。被问到的人(包括他们想买还是不想买)应该盖章。这个“会计问题”列表应该写好几张。
假如大家都不盖章,你就把房子卖了,那么,族亲和邻居就可以告诉官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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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也有廉租房,但都是民间的。唐宋时期,主要来自寺庙。寺庙的土地由政府划拨,建房资金由民间筹集,维修费用可以用香钱冲销。
唐宪宗元和年间,白居易进京赶考。前后两个月,他一直住在一个叫华阳观的道观里,房租低。宋代辛弃疾早年去燕京参加考试时,为了省钱,他住在北京的慈忠寺。
明清时期,廉租房较多,即会馆。会馆是外国人在客房建造的聚会场所,主要用于接待来自家乡的客人。然而,对外来说,会馆的费用相当便宜,普通人有能力租房。
后来,唐庄宗李发出赦免:他有空的地方,必须在半年内盖房子,其他人有权使用半年以上不建房子的人。后唐明宗李思远也有类似的规定,但将半年建房缩短到三个月。
后唐通过控制土地平衡供需,收到了抑制房价的奇效。盛唐时期,一个马周在长安买了一亩房子,花了200万铜币。在后唐首都洛阳,连店基地每亩只有7000元,房价大幅下跌。
今天,一些平息房价的做法与古代非常相似,但为什么它们收效甚微,值得思考。
古代如何平息房价:土地空置半年不建房产权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