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日韩合并条约》共有八条,原文为中文(韩文和中文混合)和日文,现经编者直接将其内容翻译成中文。现代中文版参考参考资料二的链接。
韩国皇帝陛下和日本皇帝陛下关心两国之间特殊而亲密的关系。他们想增进彼此的幸福,永远保证东方的和平。为了达到这个目的,他们相信最好把韩国和日本合并起来。两国决定签订合并条约。为此,韩国皇帝陛下以内阁总理大臣李完用和日本皇帝陛下以监督子爵寺的毅力任命为全权委员。右列全权委员会成员,会同协议,协议左开:
第一条
韩国皇帝陛下将对韩国的一切统治权完全和永久地让给日本皇帝陛下。
第二条
日本皇帝陛下承诺在日本帝国完全融合韩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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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条
日本皇帝陛下对韩国皇帝陛下、皇帝陛下、皇太子殿下及其后妃及其后裔都有自己的地位,使他们享有相当大的尊称、威严和声誉,并提供十分之一的费用来维持。
第四条
日本皇帝陛下对前条以外的韩国皇族和后裔享有相当大的声誉和待遇,并提供必要的资金来维持。
第五条
日本皇帝陛下认为有勋功的韩人应该是特别的表彰者,授予荣爵和恩金。
第六条
根据日本政府之前的结果,日本政府担任全球韩国政府,非常保护遵守当地法律法规的韩国人的身体和财产,并试图增加他们的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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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条
日本政府对真诚、忠诚、尊重新制度的韩国人有相当大的资格,在事情允许的范围内被用作韩国帝国官员。
第八条
本条约由韩国皇帝陛下和日本皇帝陛下裁可,自宣布之日起实施。
隆熙四年八月二十二日
内阁总理大臣 李完用
明治四十三年八月二十二日
统监子爵 寺内正毅
日韩合并条约的主要内容是什么?日韩合并条约是用汉字写的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