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雄为美丽而悲伤,历代君主在美丽面前一个接一个地倒下和沉沦。对于普通官员和人民来说,虽然他们不能享受这种“醉生梦死”的待遇,但他们也享有“享乐权”。在古代,他们实行一夫多“妾”制,男人可以娶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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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知道妻妾的地位是千差万别的,妾没有地位,可以是买来伺候男主人的工具,只是相当于主人家的一种特殊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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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从先秦到清朝,历代法律禁止“有妻更婚”。对于重婚罪,先秦可以判处最高死刑。唐宋规定,以丫鬟为妻“徒弟两年”,以妾为妻“徒弟一年半”。元朝规定,有妻妾再娶妻妾的,要打47大板,当场判决。明清时期,规定:以妻为妾,以杖100;以妾为妻,杖90,改正”。可以看出,各个朝代都允许再次结婚,但严禁“第二任妻子成为正式妻子”,也就是说,你只能把别人送给你的美女当作妾,而不是妻子,你的自尊和自卑不能混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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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代裴庭裕的《东观奏记》记载了一个故事。唐宣宗年间,一个刚到翰林院工作的人叫毕诚。他没有办法晋升。他试图找到一个非常华丽的绝色女人,让当时的首相让狐狸成为妾。这是一种“桃色”的贿赂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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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令狐陶作为首相,什么也没见过。虽然他很好色,但他一眼就知道这个男孩在想什么。然后他表面上引用了左传中的话“尤物害人”,不情愿地拒绝了这种美丽的诱惑。后来,尤物并不比别人便宜。皇家医生李玄伯买下后,把她献给了唐宣宗,然后成为后宫最受欢迎的人。东边不亮,西边亮。
巧合的是,宋代《庆元党禁》记载,南宋宁宗时期,有一位宰相叫韩愈舟。他有一个非常宠爱的妾,犯了一个错误,然后被驱逐出家门;后来,宰相仍然非常想念这个妾,并派人去寻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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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来,我得知一位名叫程松寿的县长用800美元买了她。首相很生气,但经过仔细了解,我发现艾吉被邀请回家,被安排住在他家最好的房子里,对她很有礼貌。本来以为是这个县长不开眼就抓住了自己的心。没想到是这么懂事的人,马上升职,任命太府寺城。可以说,这是处理“家事”的最好方法。
当然。最重要的是古代有一个传统的规定,六个字:妻妾不能失去秩序。也就是说,严格的一夫一妻制从根本上消除了小三成为正式员工的可能性。根据唐代的法律规定,以女仆为妻子,判处两年有期徒刑,以妾为妻子,判处一年半有期徒刑。在明清时期,情妇们也将受到严厉的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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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现在随着时代的进步,社会文明,这一代这一夫多“妾”制早已消失。
古人纳妾判刑是真的吗? 每个时代都是什么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