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古以来,教师一直是一个受人尊敬的职业,早在西周时期,《太公家教》就记载了“弟子事师,尊重父亲”。
那么,古代谁能当老师呢?
现代要想当老师,就必须有资格证书,古代的“教师”也必须通过考试吗?
古代“教师”也必须通过考试
《登科记考》记载:“所有的博士助教都计算了当年教的考试成绩。“在西汉之前,大多数教师都推荐,不需要参加考试。然而,在东汉时期,教师“资格考试”出现在中国——如果你想成为太多的医生,你必须通过太多的考试(有点类似于教育部今天主持的考试)。当时,名人有资格工作,对教师的个人教学经验和年龄有相应的规定,要求教学生50人以上,年龄不少于50人。
隋唐时期,中国形成了完整的官方学习制度。官方学习相当于今天的公立学校,包括小学和大学;既有综合性学校,也有大专院校。当然,教学管理和要求也更加标准化和严格,对教师资格和教学能力有一套完善的评价方法。
唐代的学官,包括教育行政官员和教师,和其他官员一样,都要定期“考试”,一般每年一次小考,三到五年一次大考。考试内容分为业务、道德和教学效果,考试结果分为九个等级。其中,教学数量是评估等级的重要标准之一。这就是《登记考试》中所说的:“所有的医生和助教,都计算了当年教的考试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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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古代,有许多教师的头衔。秦汉出现“医生”后,宋代的教师有了一个新的头衔“教授”。宋代的许多著名学者,如石杰、孙福和胡元,都被聘为太学教授。宋代是一个私立学校开始兴起和繁荣的时代。私立学院很受欢迎,但朝廷也密切关注官方学习。如果你想成为一名“公立教师”,你也必须参加考试。
宋熙宁八年(公元1076年)实施的“教官考试”制度,大概是中国教育史上最难通过的教育总监和教师资格考试。据《文献考试·学校七》报道,由于考试过于严格,元丰元年(公元1078年),全国州县教授“只有53人”,“重视师儒之官,拒绝轻授滥设。
古代教学成绩也与“入学率”挂钩
《明会典》记载:“府学教授有9名学生在乡试中升职”。唐宋及以前,对教师业务的评价主要是“教学量”,而明代则开始与教学质量和入学率挂钩。明朝对教育主管和教师的评价与其他行业官员相同、除了“考察”,还单独设置了“学官考试法”。
“学官考试法”是明太祖朱元璋推出的教师考核制度,于洪武26年(公元1393年)颁布。考核方法的中心是“以九年内科举中学生人数为例,计划升降”。据《明会典》记载,府学教授在乡试中有9名学生,州学中有6名学生,县学中有3名学生,方算称职,可获得晋升资格。
通常对教师也有评估。如果在月度考试中,学生在3月份没有进步,教师将被扣除工资。当时,教师的工资由现金和大米组成。扣除工资的形式主要是“罚米”。如果学生在学年末举行的“年度考试”中仍然没有取得进展,那么问题就很大了——除了“罚款”外,福州县地方官员和学校教师还将被“培训”。
在“年度考试”中,24名政府学生、16名州学生和12名县学生没有取得任何进展。取消教师资格,有权直接开除(废除)教师。不仅教师受到处理,而且福州和县的地方官员也受到处罚,并将被“鞭打”。
对国子监教师的考核更加严格。曾任明代南京国子监祭酒(相当于大学校长)的黄佐,在《南雍记》一书中有这样的记载:永乐七年(公元1409年)6月,北京国子监学生唐谦想当官,官员部安排考试,成绩很差,“不通经”。主管教学的司业(相当于副校长)赵季通应当按照规定予以治理。明成祖朱迪听说后,放过了他,却向全国发布了“红头文件”,规定“凡弟子再试不了解文理人员,并罪其师,在地上放置烟雾弥漫。”
如果学生学得不好,教师将被分配到环境恶劣的地方,这可能是中国古代教育史上评估教师最残酷的规定...
古代[教师]工作需要考试吗? 如果学生学得不好,老师必须受到惩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