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知道:为什么古代衙役喜欢护送女囚犯?让我们给你详细介绍一下,然后往下看~
一个人的痛苦主要来自身体和精神,而精神上的破坏往往更难以忍受。因此,在古代,许多惩罚都是基于这一逻辑建立的。事实上,与极端惩罚相比,虽然流刑是次要的惩罚,但囚犯们几乎改变了对囚犯的精神和身体的长期折磨,甚至许多囚犯宁愿选择死亡也不愿接受流放。
据史料记载,流刑最初出现在氏族社会后期,姚流放到幽州(今北京)是最早的流刑记录。隋朝时期,为了维护统治,保障社会稳定,国家刑法逐步完善,正式确立了“鞭、杖、徒、流、死”五刑。在不同的朝代,罪犯流放的地点不同,但总的来说,它们是偏远和贫瘠的地区。例如,南宋时期的流放地点是广东、广东和海南,清朝是宁古塔和乌里雅苏台。元朝法律规定,如果犯人是南方人,就必须流放到北方。相反,北方犯人的流放地必须是南方。
被流放的囚犯到达目的地后,只有两条路可以选择,要么参军守边,要么垦荒。总之,他们不会有好日子。至于清朝的流放者,他们经常被允许成为披甲奴隶。需要指出的是,古代交通并没有现在那么发达。这些被判处流刑的罪犯不仅要走几千英里,还要戴着沉重的枷锁,所以很痛苦。因此,许多囚犯在被判处流放后会选择自杀。流放意味着他们必须离开家乡和亲戚。他们可能一辈子都不能回来,甚至在路上死去。与其忍受痛苦,不如先自己打断。然而,令人惊讶的是,衙役们对流放犯人的工作非常积极,尤其是流放女囚。
一般来说,在古代流放囚犯时,有两名衙役负责护送。虽然他们不需要像囚犯一样戴枷锁,但在如此遥远的距离内,他们必须跟随囚犯数千英里或乘坐囚车,护送后必须返回。在现代人看来,这是一件非常麻烦的事情。那么,为什么这些衙役要争相护送呢?说到这里,主要有三个原因。
首先,押运犯人比正常工作更舒适。清朝官制有九品十八级,衙役是十八级以外的“未入流”,地位很低,工资全部由县长私下发放。衙门工作期间,衙门工作很辛苦,每天早起点毛,长时间站立陪同审案或在外逮捕犯人,休息时间很少。相比之下,虽然外出护送囚犯看起来很困难,但在护送过程中没有监督。如果你想偷懒休息,你可以自己决定路上所有的大事和小事。这显然是一项愉快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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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押运犯人比正常工作挣钱多。由于衙役地位很低,月薪也很少。但是,如果他们选择外出护送犯人,犯人家属往往会偷偷给他们一些银两,以避免他们在路上故意制造困难。护送犯人的钱通常相当于他们一年的工资。尤其是女囚犯的家属,担心犯人在途中被衙役侵犯,会给他们更多的银两,衙役会更积极地押送女囚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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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押运犯人比正常工作更舒适。被判流放重罪的往往是大家庭或朝廷官员。他们都有丰富的家庭背景。此外,他们的身体娇嫩,无法忍受痛苦。他们的家人经常安排马车供他们使用,这样衙役就不会太辛苦了。送到目的地后,他们也可以坐马车回来。在路上,有人帮他们打理住宿和食物。与在衙门工作相比,护送犯人确实是一种美丽的差异。
参考资料:
《中国古代刑法史》
为什么古代衙役都喜欢护送女囚犯? 不要看这种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