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古代社会,婚姻的形式多种多样,许多奇怪的婚姻会令人惊讶。
掠夺婚
掠夺婚姻,又称掠夺婚姻,是以武力强行掠夺达到婚姻目的的一种形式。说文有言:“婚姻,妇家也是。婚礼,娶妇以昏时,故称婚姻。“婚姻应该在黄昏进行,这是古代掠夺婚姻的写照。黄昏时分抢劫妇女是最合适的。说文所说的“娶,取妇也”,即抢夺之意。我们还可以从《易经》中找到一些掠夺婚姻的影子。《屯卦》、“土匪,婚姻”这句话在《贲卦》和《饕餮》中屡见不鲜,意思是没有强盗,掠夺只是为了婚姻。《仪式·士昏礼》规定,男方“亲迎”使用全副黑色装备(“载鬼一车”),也可能是掠夺婚姻的遗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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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役婚
服役婚姻是男人去女家以服役支付妻子价值的婚姻形式,是买卖婚姻的变化。如果一个男人没有足够的财务礼物嫁给他的妻子,他可以为他的女人服务,直到几年,他的成本足以补偿,然后他可以带他的妻子回家。秦汉时期,北方少数民族乌桓实行服役婚姻。男人和妻子一起回家,“为妻家仆役,一两年间,妻家乃厚送女”(《后汉书乌桓传》)。魏晋南北朝下降,北方少数民族的婚姻习俗也有这样的情况。比如《三国志·魏志·乌丸鲜卑东夷传》裴引用西晋王沈写的《魏书》说:“乌丸者...他们的婚姻都是先私通的,稍微把女人带走,或者半岁一百天,然后派媒人送马牛羊,以为是婚礼。丈夫随妻归,见妻家无尊卑,旦起都拜,而不自拜父母。为妻家仆役两年,妻家乃厚遣送女,居住财物,一出妻家。因此,它的习俗是妇人计,战斗时是自决的。除乌桓(丸)外,还有高句丽、东沃抑、室韦、高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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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继婚
据说夏代后羿曾收伯明的韩卓为养子,并在赶跑太康后任命他为相。韩卓勾搭上后羿的妻子,也就是韩卓的养母纯狐,并合谋杀死后羿。冰冷的结婚纯狐为妻,生下浇和(《路史》卷23)。这是收继婚。又夏朝浇曾报嫂为妻。《楚辞天问》:“只乱在户,何求嫂子...女歧同尚,而馆同爱止。“这也是收继婚的体现。接受继婚,又称逆缘婚,表现为兄弟去世的嫂子嫁给弟弟,姐妹去世的妹妹嫁给姐夫,儿子继承父妾,弟弟去世的嫂子嫁给兄弟,叔叔母亲嫁给侄子。它起源于氏族外婚。当时,人们认为嫁给本氏族的女人不仅属于丈夫家庭,而且属于丈夫家庭所在的氏族。丈夫死后,如果妻子再婚,就会失去财产和劳动力,收继婚可以限制在本氏族。收继婚也是财产继承转移的一种变异形式。它继承和维护了原有的亲属制度,防止死者子女流向其他氏族,减少劳动力。周代以后收继婚依然存在,春秋时期司空见惯。
隋唐以降,随着社会经济文化的发展,中原地区收继婚并不普遍。但由于少数民族婚俗的影响,特别是杨隋、李唐皇室与拓跋鲜卑有着重要的关系,继婚遗风依然普遍。杨迪皇帝曾纳其父文帝宣华,容华二夫人。唐太宗还娶了异母弟媳杨氏。中宗女安乐公主嫁给武崇训后,与崇训兄弟延秀私通,崇训死后仍与延秀结婚,其婚礼也十分热闹。
明朝建国初年,朱元璋禁止接受继婚,但当时人们已经习惯了这种婚俗,根深蒂固。虽然政府规定了严惩酷法,但短时间内很难改变习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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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妻婚
典妻婚姻是买卖婚姻衍生出来的临时婚姻形式,是封建婚俗畸形发展的结果。柔石的《奴隶的母亲》、罗淑的《生人妻》、20世纪30年代左右,许杰的《赌徒吉顺》都反映了典妻的现象。人们大概都知道柔石的小说《为奴隶的母亲》。春宝娘家境贫寒,无法维持生计,被丈夫租给了地主,在地主家过了几年,养了个孩子又回家了。这个悲惨的故事反映了典妻婚姻的现象。典妻婚姻的特点是男人用钱租借已婚女人作为临时妻子。大多数情况下,男方已婚无子,家庭富裕,需要孩子,女方夫妻经济困难,衣食无忧,只好把妻子当成别人。妻子有一定的期限,并收取租金,男人到期归还妻子。除此之外,还有就业,即计日受值,期满许归。
盘点古代奇妙的婚姻方式 婚姻也可以典当妻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