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5年,在湖北省云梦县出题的秦暮竹简中,发现了一部《法律答疑》。人们第一次知道,在秦朝,如果夫妻关系破裂,男人可以选择休妻。显然,这个女人是被动的。但也有一定的限制,“抛弃妻子而不是书,赚钱”
也就是说,一旦男人选择休妻,他必须向政府报告,否则他将被罚款两套皮甲。虽然这种惩罚没什么大不了的,但他可以从2000年前看到“中国离婚”的影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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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代竹简
在东周列国时期,仪式逐渐淡出了历史舞台。在战国时期的变化中,他们参与了婚姻,并将其刻在鼎中,以保持婚姻的严肃性。据《左传》记载,这名妇女被丈夫带回家
骑着结婚的马回到母亲家,男人结婚的时候回到妻子家,说夫妻永不放弃,白头偕老。因此,这种情况被称为“反马”。汉代进一步形成了对礼教的全面约束,加上日益成熟的规定,对女性的规范制定了非常严格的标准
比如《列女传》等作品的渲染,班昭的《女诫》,无疑都成了宣传女性三从四德的教材。
事实上,在儒家思想的中庸之道中,男人不希望离开妻子。他们希望有一个幸福的家庭,从而实现“父子关系、兄弟关系、夫妻关系、家庭肥胖”。用现在的话来说,这就是“家庭和一切都很繁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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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画面
秦始皇在到处巡游时,不忘给当地人留下一些教诲。他离开时经常在石头上刻画大字。例如,他在绍兴时留下了《会稽石刻》,记载“如果他有儿子,他就不会结婚,他就会死。”他想警告有儿子再婚的妇女加倍死罪,以惩罚她的不忠。同时,他要求男人“杀人无罪”,比如乱搞作风。因此,我们可以看到《大秦律》充满了秦始皇的个人色彩。他是从这种不幸的道德中长大的。
在汉代,男人有七个最直接、最强硬的原因,即所谓的“七”。例如,在东汉,有一个叫鲍永的人,他对继母很孝顺,但他的妻子在母亲面前骂狗,鲍永把她送回了母亲的家,完全休息了。此外,一些妻子未能及时给母亲洗脚,因此在汉代,婚姻似乎是为孝道服务的,她的姻亲永远是最强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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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七外,还有一个“三不去”,可以算是保护了女性一定的婚姻权益。当时东汉光武帝的姐姐看中了大臣宋宏。因为宋此时已经有了妻子,公主还是希望弟弟亲自出面,以高官厚禄为休妻条件。没想到,宋宏没有做渣男的陈世美
还说了一句千古名言:“贫贱之交不可忘,糟糠之妻不下堂。”成了一句温暖千秋的好男人经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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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晋朝,“离婚”一词逐渐形成。根据《晋书》的记载,一个名叫“无丘简”的人将被处决犯罪,根据法律,他的妻子将被切断
因为这个女人的家庭有一些背景,她要求皇帝终止与他的婚约,这样她就可以挽救自己的生命。最后,皇帝批准了这一点,这已成为历史上记载的离婚事件,但确实没有多少代表性。这是一种特殊情况下的自我保护。
唐朝时期,离婚这个词逐渐成为一个常见的词。例如,唐书记载:“固安公主与直母不合
圣旨离婚。”从那以后,一些权贵阶层也因为感情不和而彼此分离。因此,可以看出,当时离婚属于上层社会,很少有人能这样做。这些背后是皇室的脸,以离婚的方式结束了妇女的屈辱和不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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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形式的转变是贵族权力阶层女性对男权社会的反击。自周代以来,女性一直处于被动地位,只有“七出”。比如《礼记》里有:“妇有七去,不顺父母,去,无子,去,淫,去,嫉妒,去,有恶病,去,多言,去,去,偷,去,不顺父母,为他们逆德……”可见这七个原因大多是感性意义上的。因此,这些所谓的“指控”可以让为家庭付出代价的家庭主妇离开
真让人心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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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运的是,还有一个相应的“三不去”,那就是女人被丈夫抛弃,应该按照礼制回到母亲家,但如果母亲家里没有人,丈夫家庭就不能抛弃妻子。妻子在公婆去世后,按照礼制为他们丧葬三年,不能放弃。丈夫很穷,妻子结婚后很富有。妻子对丈夫很好,不应该放弃。
在唐朝,有针对性的男女离婚更具体的规范,如果妻子没有犯罪“七”,男人不能休息妻子,如果休息,政府干预将无效,男人必须去女人的家道歉,邀请妻子回家,破镜子,但是,如果女人患有严重疾病或婚外情,即使有“三不”,仍然按照男人的意愿休息。事实上,还有一种比较不舒服的分散,就是两个人关系很好,但是父母并不看好,甚至所谓的“代分”原因也不能在一起。这包括宋代大诗人陆游和唐婉的爱情。父母的分手最终造成了极大的遗憾。多年后,陆游写了一首歌《钗头凤》来纪念真挚的爱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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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湘军将领彭玉林爱上了大一代的女人,最终未能摆脱世俗的眼光,最终造成遗憾,彭玉林一生未能结婚,也为女人画了一万朵梅花,被称为“雪英俊”,所以古人特别注重感情,他们很容易分开,有些被迫导致一生难以愈合的痛苦,所以宁愿选择单身也不愿找别人。
古代夫妻如果生活有问题怎么办? 他们是怎么解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