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作为中国历史上最后一个封建王朝,可以说是封建制度的主要集成商,其中官方制度的有效、成熟和完善在很大程度上保证了清朝对中原地区的有效统治。一般来说,清朝的官职分为“中央官职”和“地方官职”两类,官职制度具有严格的等级和明确的“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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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官员形象
“等级”,即区分官员地位和地位的等级;清朝官员的等级按“九品十八级”划分,即“一品到九品,等级正从”!
清朝的官员级别与现在的公务员级别有着明确的对应,从“九品”到“正品”,分别对应今天的“副股级”到“正国级”。
在众多影视文学作品甚至历史文献的记载中,我们经常能听到“二品大员”这样的特殊名称。那么,“二品大员”对应今天的水平和职位是什么呢?
所谓“大员”,是指“职位较高的官员”,也就是说,能被称为“大员”的高级官员,基本上都是拥有实权和权力的高级官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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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二品
根据《钦定大清会典》和《清史稿·职官志》的记载,“正二品”的官职可以在“中央官职”和“地方官职”中找到相应的官职:
“中央官职”中的代表性官职是“三少”、“内务府总管”和“侍郎”。
“三少”,即太子少保、太子少师、太子少傅,是为清朝官员加领的“荣誉官职”,与今天的“总工会主席”大致相似。虽然“总工会主席”的行政级别是正部级,但工会的工作是特殊的,一般由上级领导小组的副职,即副国级。
“内务府总管”是负责皇族事务的总部,但与今天的职位基本相似,与“中央办公厅主任”。“中央办公厅主任”,行政级别为副国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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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侍郎”,即各部行政长官——“尚书”的副职,与今天的副部长基本相似。然而,清朝的“侍郎”有资格直接向皇帝演奏,并有资格参与政府事务,这相当于“国务委员”的身份。也就是说,清朝的“侍郎”相当于兼任国务委员的副部长,行政级别为副国级。
在“地方官职”中,“正二品”有两个官职:未加衔的“总督”和加衔后的“巡抚”。
“总督”,初级等级为“正二品”,掌管一省或几省的行政、军事、经济权力,与地方局书记基本相似;“巡抚”是一省最高行政长官,初级等级为“从二品”。但根据“巡抚加衔制”,“巡抚”可以通过加“侍郎衔”或“副都皇使衔”成为“正二品”,成为兼任国务委员的省委书记。兼任国务委员的地方局书记、省委书记均为副国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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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巡抚衙门内景
也就是说,清朝的“正二品大员”与现在的副国级干部基本相似!
从二品
同样,“二品”的官职也可以在清代的“中央官职”和“地方官职”中找到明确对应的官职:
“中央官职”中的“从二品”代表官职为“内阁学士”和“翰林院掌院学士”;而“地方官职”中的“从二品”代表官职有两个,分别是未加衔前的“巡抚”和“布政使”。
“内阁学士”是“内阁学士”的官员,与国务委员基本相似。然而,在清朝,“内阁学士”,特别是“军事机械办公室”成立后,基本上已经成为一个“麦克风”来传达他们的意图和发布公告,地位下降,权力下降。@ 雍正八年后,“内阁学士”的等级被定为“从二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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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翰林院”与今天的社会科学院基本相似,而“翰林院掌院学士”则相当于社会科学院院长,行政级别为部级。
正如我们前面提到的,“巡抚”相当于今天的省委书记;未加衔的“巡抚”相当于不兼任国务委员的省委书记,行政级别为部级。“政府使者”负责省钱、省税、省人事、省田,与今天的省长基本相似,行政级别也是部级。
也就是说,清朝的“二品大员”与今天的正部级干部基本相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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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布政使”公文
总的来说,清朝的“二品大员”至少是当地的“布政使”、“巡抚”等封疆官员;在朝廷中,他们是尊贵的官员,如“内阁学士”甚至“三少”。也就是说,清朝的“二品大员”相当于今天的部级到副国级干部,被称为“大员”,名副其实!
参考文献:《清史稿·职官志》、《钦定大清会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古二品大员手里有实权吗? 相当于现在的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