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周代以来,朝廷一直非常重视官员的选拔。有些官员可以世袭,但并非所有官员都能世袭,自产自销的人只有一小部分。春秋战国时期,诸侯之间的征逐和吞并越来越激烈。各小国对人才的需求日益迫切。全社会都希望有一个客观的标准来解决复杂的人事问题。秦国政治家商鞅大胆否定了“世卿世禄”的世袭弊政,实行了以军功选官的全新制度,引起了好评。然而,商鞅的方法仍然难以长期管理。在选拔官员的问题上,我们必须继续寻找好的方法。刘邦建立西汉,百业俱兴,感受人才短缺。逐渐建立起“察举”、选人用人的方式有两种:“征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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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的“调查”,是指地方政府的长官通过定期调查、选拔和选拔的方式向法院推荐官员。所谓的“征地”,被称为“征地”,即皇帝和大臣可以直接征用著名和有才华的人作为官员。然而,由于所有的调查权力都掌握在地方官员的历史手中,而且这种推荐没有统一的标准,这为他们开辟了徇私舞弊的大门,而且往往推荐的人才更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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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魏晋到南北朝,选拔官员中弄虚作假的坏习惯愈演愈烈,需要大刀阔斧地进行改革。黄初元年(公元220年)二月,魏文帝确立了“九品官法”。这种官员选拔制度始于曹操。后来,上书陈群进一步完善,由皇帝正式颁布实施。一般做法是在州县设立专门的中正官,负责考察当地士人的德行和才能,按时写成“状”(即评论),并根据门的高低确定上、中、上、中、中、中、中;下、下、下九个等级,政府根据中、中、下;政府根据“状”和“品”来决定候选人,也叫“九品中正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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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选拔官员的方法和两汉的“察举”、与“征地”制度相比,最大的区别是将人事权力从生活疏远的州、都长官转移到熟悉当地、专门从事升降的“中正”手中。而且人才分高低,便于量才录用。然而,这种方法很快就实施了,带来了新的问题。各地的“中正”官员大多是地主富户和名人。他们控制着选拔官员的权力,形成了所谓“上品无穷,下品无世”的畸形局面。晋太康五年(公元284)正月,刘毅请求废除“九品中正制”。他数了这种选拔制度的八个弊端,得到了汝南王司马亮、司空卫杜等人的支持。然而,晋武帝司马炎不同意,这促进了这种不公平的制度。《南齐书》写道:“乡举中选,不核才德,其进取以官婚为先。“当时贵族孩子20岁就可以当官了,平民即使你有天赋,也要耐心等到30岁才能当小官。很多底层知识分子被封锁了当官的道路。他们哀叹“贵族踮起脚尖,英俊沉下僚”,以不同的方式猛烈攻击这种选官制度。但对于这种不公平现象,人们只能放手。我们可以想象,当时有识之士不仅是社会发展的弊端,也是人才的悲哀!
古代做官的方式是什么? 汉代用人有两种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