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清时节,由于西风的强烈影响,中国的社会氛围也越来越开化。过去,那些没有两扇门的闺房不再遵守闺房的孤独,而是经常走出闺房,经常出来露面。年轻女性出现的数量增加,为那些“轻孩子”与好家庭女性调情提供了极好的机会。
据《申报》报道,同治11年(1872)4月28日,上海城市城隍庙前,一名妇女独自行走。这位妇女年少,相貌相当漂亮。当时有两个轻薄无赖的男人,一个相交,一个徐锦,看到这个女人孤弱无伴,就从后面追上去。最近,嬉笑指点,品其妍。这两个流氓觉得自己还在兴犹未尽,于是又赶了几步,走到四景园茶馆门口,就被女人肩而过,甚至伸手摸了摸女人的乳头,“玩笑”。女人一时大惊失色,急忙用双手握住胳膊,大喊捉贼。两人想甩手逃跑。这时,路人聚集在一起,环顾妇人,问她发生了什么事。女人如实说,“具言所行,人人都笑”。于是将这两个无赖捆绑到县署,“两人共荷一校”,在四晨园门前示众三日(《申报》,4月29日任仁申同治)。事实上,相交、徐锦这两个轻薄无赖,只是结帮成派的流氓中的两个。这些流氓通常住在浦东,在城里做豆腐。城隍庙前的四景园茶馆,其实是他们的窝藏之地,经常在这里拉人“吃讲茶”(《申报》,4月30日对待任申)。
流氓不仅调戏好女人,还诱奸女人,专门从事性犯罪的流氓活动。同治年间,浙江省丹县西双桥有吴姓婆媳,专门为人收生。婆婆60岁,媳妇还是少艾,丰姿秀美。行人在同治十二年(1873)八月二十三日晚上三更时消失。忽来一恶少,持灯一盏,命轿一乘,说是来请收生的。还说地点在小教场,韩姓家,请媳妇去,大概是难产,其实满嘴谎言。匆匆之间,婆媳也来不及多想,媳妇就“登轿径”。婆婆看到轿夫身穿棉质衬衫、纺织裤子、广式镶鞋,与普通轿夫的服装不同,心里也产生了怀疑。于是,请邻里五六个人赶上去。碰巧遇到了恶少和轿夫商妥,打算借演武厅作云雨台,“意将轮奸”。显然,轿夫也是无赖的党羽。后来看到有人大喊大叫,只好弃轿而去,狼狈逃跑(《申报》,同治桂酉九月初二)。
其中也有诱奸妇女的手段,甚至是奸诈者。有一次,一个少年乘江轮出行,偶尔抬头看到一个长得很好看的女人坐在门舱里,于是他开始了淫毒之心。晚上,女人睡在床上,少年折刀推门而入。女人以为强盗来了,吓得浑身发抖,问道:“你要做什么?少年说:“我要和你睡觉。“女人正要喊,少年锁上了门,然后把200元银币扔在她面前说:“和我睡觉,这200元就给你了。明天船一到岸,就各奔东西。如果我拒绝反抗,我会先杀了你,然后自杀。“女人被金钱诱惑,被利刃逼着,不再说话,让少年爬上身体胡作非为。第二天早上,少年突然在自己的小屋里哭了起来,对聚集在一起的买家和客人说:“我随身带了200块钱。这笔钱是我养家糊口的资本。我昨晚失去了一切,没有脸。我不得不死。船上买办问:“你晚上睡觉锁门吗?少年回答说:“没有。买办说:“银子一定被贼偷了。不知道银元上有没有标志。少年说:“是的。银元上印着一个银庄。于是买办对乘客说:“为了救这个人,请帮忙搜查随身行李。为了摆脱干系,证明自己的清白,乘客们主动摊开行李进行检查。
当她来到女人家时,她看起来很慌乱,坚决不同意检查。买办强行打开她的盒子,发现了200银元的印记。当所有的客人看到惊讶时,女人掩面大哭。这时,一位老人走出人群说:“我住在这个妇邻室,昨晚发生了什么事,听得很清楚。原本讲过一番,又气愤地责怪少年说:“你既诱奸女人,又诬陷人偷,心狠手辣,禽兽不如。”@ 人们同意,200银元仍归妇女所有,并罚少年再给善会200元,以示惩罚。(陆德阳:《流氓史》)除了这种诱奸,一些无赖之徒还利用抓奸的机会,顺水摸鱼奸女。清嘉庆十年来,山东有土棍田二,与父田坤、弟田三均性情凶狠,身上总是带着刀。李麻与王振海之妻谢氏奸通,并借刘宋氏之家同居。王振海到处找不到妻子,就恳求田坤帮忙找。不久,田坤的父子抓住了李麻、谢氏,田二将谢氏带回家奸宿,并想霸占为妻。于是田坤出面逼王振海卖妻,给了5000元钱。王振海不敢违抗,只好答应。又一次,田二知道庄驴的妻子王氏与姚松有染,就拿刀威胁、威胁王氏,强奸了她。
揭秘:历史上中国古代社会的流氓有多恶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