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古代,买房首先是“立契”,立契就是今天的买房合同。房契立好后,各有关部门要盖章,否则无效。
在房契盖章之前,还有一个手续叫“全问邻居”。宋太祖时期有明确规定:凡是典卖,依当物业,先问房亲,房亲不买,再问邻居,邻居不买,别人才能交易。
可以看出,卖方在出售房屋之前,必须获得族亲和邻居的第一个
房价相关内容肯定,这种肯定不是口头的,正式的做法是“问”,具体的做法是拿一本小书“问”(元代叫“问”),家庭和邻居的名字依次列在上面。
同时,我们还应该标记计划出售房屋的大小和价格,然后根据列表征求意见。被问及的人(包括想买或不想买)应加盖印章。这个“会计问题”名单应该写几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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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如大家都不盖章,你就把房子卖了,那么,族亲和邻居就可以告诉官府了。
古代也有廉租房,但都是民间的。唐宋时期,主要来自寺庙。寺庙的土地由政府划拨,建房资金由民间筹集,维修费用可以用香钱冲销。
唐宪宗元和年间,白居易去北京参加考试。他在一个叫华阳观的道观里住了两个月,那里的租金很低。宋代的辛弃疾早年去燕京参加考试时,为了省钱,他住在北京的慈忠寺。
明清时期,廉租房较多,即会馆。会馆是外国人在客房建造的聚会场所,主要用于接待来自家乡的客人。然而,对外来说,会馆的费用相当便宜,普通人有能力租房。
后来,唐庄宗李发出赦免:他有空的地方,必须在半年内盖房子,其他人有权使用半年以上不建房子的人。后唐明宗李思远也有类似的规定,但将半年建房缩短到三个月。
后唐通过控制土地来平衡供需,收到了抑制房价的奇效。盛唐时期,马周在长安买了一亩房子,花了200万铜钱。在后唐首都洛阳,连店基地每亩只有7000元,房价大幅下跌。
抑制房价的一些做法与古代非常相似,但为什么收效不大,值得思考。
古代如何平息房价:空置半年不建房产权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