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古典风格音乐中,对比思想是本质特征,就像奏鸣曲形式中的描述一样,“强烈”的第一个主题与通常适度的第二个主题形成对比。尽量避免在巴洛克晚期音乐中有许多著名的例子,其中强烈的对比概念非常重要。比如韩德尔的清唱剧和歌剧中的戏剧性合奏。另一方面,这样的作品也可以在古典风格的范畴中找到,也就是说,为了追求一致性的表达,韩德尔的交响曲和弦乐四重奏中的许多乐章几乎放弃了对比的概念:韩德尔的交响曲和弦乐四重奏被认为是单一主题或基于一个主题。有时它们可能会表现出动态的对比,但它们实际上保持了音乐材料的统一,这与我们对古典风格的简单理解相矛盾。其他例子可以在莫扎特早期的一些钢琴协奏曲中找到,旋律流畅优美。
假如有一个区分古典与巴洛克音乐结构的标准,那一定是调高或调性的运用,这是作品中的戏剧性元素。古典乐派作曲家建立了一套全新的表达技巧,运用不同的主调来平衡文本和平衡。例如,海顿四重奏乐章中的大多数新奇都来自于当观众的注意力被引导去听到某种特定的调性时,他们听到的是另一种调性。节奏上也有新奇感和旋律上的新奇感,但表现这种新奇感的重要方法是通过调性之间的对比来实现。我们不必像19世纪的评论家那样理性,但只要我们掌握了这种基调组成的本质,古典风格的基本驱动力就会一目了然。我们可以立即看到它的范围有多宽,调性协调的可能性很大;但它是有限的,丰富的半音和声(chromaticharmony)半音和声还没有开发出来,后来逐渐发展成为主导浪漫主义音乐的技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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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我们可以看到,虽然古典风格是一种富有表现力的风格,它不仅可以表达强烈而热情的情感,还可以表达抒情和丰富的情感,但它始终受到传统的限制。18世纪末,大作曲家的音乐处于这些传统体系之下,但他们始终遵循这些传统。从这个意义上说,理解古典风格比任何形式的描述都更重要。
古典乐派的主要思想是什么?它对世界有什么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