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中国有14亿人口,60岁以上的老年人口已达到2.5亿人口。如何让这2亿多老年人过上幸福的生活是社会和每个家庭面临的一个现实问题。目前,我国的社会保障体系还不完善,存在许多问题。那么,古人是如何养老的呢?
国家一直在大力宣传“孝子”
中国是一个“孝道”的国家。这个国家一直在宣传孝道和孝道。在《诗经·大雅·醉酒》中,孔子说:“孝道不稀缺,永远不会儿童。”。这个国家依靠无尽的孝道来影响每个家庭,然后影响整个国家和整个国家。这就是所谓的孝道治理国家。中国几千年的文明没有被打破,这与孝道文化的继承有很大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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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孝经》成书于秦汉时期,假孔子之言,或“孔子七十子之徒遗言”。这本书后来成为中国宣传孝道的总纲性文件,无论是孔子亲书还是弟子的言行总结。《孝经》认为“夫孝,天之经,地之义,人之行”,“人之行,不大于孝”,“孝之至……通过神,光在世界各地,无所不通”,“居则致其敬,养则致其乐,疾病则致其忧,丧则致其悲,祭则致其严”,《孝经》被列为儒家十三经之一。“始于事亲,中于事君,终于站了起来”。有了《孝经》,上到皇帝,下到走卒,不敢不孝,不孝者人人得而责。
宋代,台州兴化县长陈直接写了《养老奉亲书》。陈直是古代最优秀的养生专家之一。他从食疗、医疗、摄养等方面为如何养老开了“药方”,让孝子有了方可循。元朝,“敬老”、中都总经理邹铉在《养老奉亲书》的基础上增写了《寿亲养老新书》,成为古代孝老养生治病的经典作品。
除了《孝经》和《养老奉亲书》的理论作品外,古代还注重收集孝子的故事,在社会上大力宣传。西汉经学家刘翔编写了《孝子传》,中国佛教经典也有《二十四孝押座文》。南宋画家赵子固创作了“二十四孝书画结合”,元代郭居敬编录了《二十四孝》,清代张之洞扩编了《百孝图》。《日记故事大全二十四孝》、《女二十四孝》、《男女二十四孝》等劝孝书风行社会,尤其是郭居敬编录的《二十四孝》。在这些孝道榜样的影响下,古代孝子层出不穷。隋唐英雄秦琼被称为“孝母如专,交友赛孟尝”。几乎所有的古代英雄都被贴上了孝道的标签。
鼓励孝道,国家配备辅助养老措施
不仅在宣传方面,在古代也有许多措施来鼓励孝道,早在周朝,国家就规定每年举行一次“乡镇饮酒仪式”,“乡镇饮酒仪式”由当地官员主持,请60岁的老年人坐下来,以达到“正齿、有序、尊重、休息、和谐乡村”的目的。不要看这一小杯酒,由国家有关部门出面,会对每一个家庭、每一个宗族起到很大的示范作用,教会他们孝老敬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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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使在战争频繁、兵荒马乱的春秋战国时期,诸侯国也没有忘记鼓励孝道。从各国的征兵制度可以看出这一点。当时各国大多有“70岁以上老人免一子赋役,80岁以上老人免二子赋役,90岁以上老人免全家赋役”的规定。家有一老,如藏一宝。春秋战国时期,战场上的死亡率非常高,数百万人死于战争。然而,诸侯君规定,家里有老人,他们必须把儿子留给老人。可以看出,在这种情况下,仍然存在“人性化”的一面。孝道在国家制度中的地位很高,可见一斑。
西汉时期,国家向70岁以上的老人发放了“王杖”。“高年纪给王杖,上面有鸟,让人看得见。与节日相比,官员和人民敢于责骂、殴打和羞辱人,但他们是不道德的。”持有“王杖”的老人可以方便地进出政府,在天子路上行走,在市场上做生意,不征税,违反刑法的,如果不是第一犯,就不能起诉。这一规定就像现在的老年人可以用老年卡不买票,去公园景区不买票一样。汉文帝是一位著名的孝子。他规定,全国80岁以上的老人每月由国家提供一定量的大米、肉和葡萄酒,“孝顺亲人五丝”,孝子国家也奖励布。
南北朝时,国家陷入混乱状态,战争成为常态。然而,北魏是第一个“保留养亲”制度,在清朝已经使用了1000多年。什么是“留养亲”?这意味着孩子们犯了罪,但他的家里有老祖父母和父母,或者这些长辈生病了,没有其他男人的支持。国家规定,他将停止或免除对罪犯的惩罚,并要求他回家赡养老人,并在服刑前将老人送到最后。南朝梁武帝率先在南京建设了“孤独园”,专门收留和赡养孤独的老人。值得注意的是,这些老人不收费,完全由国家供应,比现代收费养老院更人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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隋朝时期,为了加强家庭孝道管理,祖父母和父母在世时不允许子女“另立门户、分割财产、供养不足”。当时会有几代同堂的家庭,不允许分居。唐代出现了“色养”的概念,不仅要保证老年人的物质生活,还要在精神上和谐;唐、宋、明、清基本继承了前朝的各种养老措施。唐朝有普救病房,宋朝有养济院,明清也有类似的机构。“寡妇孤独,不能自养,官员存钱”,也就是说,当时有官方的免费养老院。此外,宋、元、明、清都有“敬表孝行”的方法,对孝子贤妇给予重奖。明朝的一项规定更为精彩,“让僧道有父兄见存无人侍养者,不问有没有度牒,让还俗养亲”。家里有老人的妻子,即使你是和尚、道士,也要被责令还庸俗。清朝时康、乾几次“千老宴”,把养老、敬老的倡导推向了国家层面的高潮。
对不孝子的惩罚是必要的
在奖励孝子的同时,古代列朝都惩罚不孝子。在古代,对不孝子的惩罚非常严厉,严重的不孝子将被判处死刑。
早在4000年前的夏朝,法律就规定,不赡养老人、殴打虐待老人、不给老人衣食住行、不小心照顾老人的不肖之子将受到脸上刺字、割鼻、割脚、死刑等处罚。不孝被判死刑,开重罚不孝之先。未来的法律大多继承了夏朝的“优良传统”。即使在春秋战国时期,秦律也有“殴打、虐待60岁以上的祖父母和曾祖父母的子孙将被判流放或死刑”的规定。
汉代继承了《秦律》中的一些做法。对不赡养老人的不孝者,严重者也处死刑,悬尸街示众,以身作则。隋朝时期,“不孝”被列为“十恶”不赦罪,死罪难免。即使遇到朝廷大赦,也逃不过生命。
贫穷的家庭往往是不小子逃避孝道的原因。清朝将把孝道发展到极致。《清朝法》规定,无论儿子有多穷,他都必须努力支持父母。如果父母因贫困上吊自杀,他们将根据过失杀害父母(母亲)罪被指控100次,流放1500公里。也就是说,家庭贫困,你可以穷自己,但是你必须保证长辈有吃的,有穿的,有住的。你只是冻死饿死,但如果你的父母或祖父母被冻死饿死,你就会被判刑。罪名为“过失杀人罪”。我们看到“二十四孝”有很多不可思议的举动,比如郭巨埋儿子,宁愿为了孝母杀儿子。事实上,这不仅仅是他个人的冲动。客观上,社会对孝道的严格要求和对不肖的法律严厉处罚迫使他这样做。
俗话说,养儿防老 古人又是如何养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