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廷杖”是明朝皇帝惩罚官员的一种惩罚。方法是用棍子打大臣的臀部。《明史·刑法志三》中有一句话:“刑法有创之明,对古人漠不关心,廷杖、东西厂、锦衣卫、镇抚司狱都是。可见,当时的廷杖、东西厂、锦衣卫、镇抚司狱都属于“新事物”。为什么大明朝会出现几个“不古制”的刑罚和机构?事实上,主要原因是皇帝朱元璋对下属官员的不信任。
事实上,这种不信任的原因很容易理解。元末,朝廷纲纪败坏,官员贪婪腐朽,使世界人民不聊生。朱元璋出生在一个布衣家庭,对贫困苦难的现状感到痛苦。朱元璋后来亲自写的大明陵碑,描述了当时的情况:“孟哥先死,一家人守葬,田主德不理他,气势磅礴,既不与地,邻居忧郁。忽伊兄的慷慨惠此黄壤。殡葬没有棺材,被体恶衣,浮掩三尺,奠定了什么样的泥浆。埋葬后,家道恐慌。仲兄少弱,生计不张。孟嫂携幼,东归故乡。值天无雨,遗蝗腾翔。里人缺食,苹本是粮食。怎么会有,心惊若狂。乃和兄计,怎么是常事?兄云此去,各度凶荒。兄弟为我哭,我为兄弟受伤。白天,皇帝哭断心肠。”
朱元璋的大哥去世了,连埋葬的墓地都找不到;当我的家乡遇到大旱和蝗虫时,人们不能吃东西,所以他们不得不到处寻找野菜来充饥。为了填饱肚子,全家人到处乞讨。在如此悲惨的情况下,他对现实不满,对统治者不同情人民,无视人民的生死,十分痛恨。当他终于有机会建立大明政权时,这段艰难的岁月使他制定了法律,对官员的清洁有着极其严格的要求。他曾在《明太祖实录》中说:过去,当我在民间时,我看到州县官员不同情人民,经常贪婪、好色、喝酒、浪费事务,人民遭受痛苦,漠不关心,真的很生气。所以现在要严格立法禁止,但是遇到官员贪污甲虫害我民的人,罪之不恕!朱元璋在总结历史经验教训的基础上,充分估计了重典治国的作用,他的名言:“夫法者,朝廷也治天下。”@ 为纠正元末纲纪废松,官员肆意积弊,便用酷刑严惩官员。廷杖的出现的主要目的是补充法律的不足,通过法外施刑扩大皇权,使大臣不敢违反以皇帝为“核心”的朝廷中央政府的决定,使整个朝廷禁止并始终执行。与此同时,它也彻底打破了“刑不上医生”的古训。除了皇帝,整个政府都受到皇权的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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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廷杖”惩罚的主要对象是“违反”皇命的大臣。惩罚的地方就在殿堂前。然而,在皇帝面前杖击大臣,以至于血肉横飞,显然失去了统一。明成祖迁都北京后,紫禁城建成,“廷杖”行刑地点位于故宫午门御路东侧。下午门下有两栋小房子,锦衣卫在这里值班。当被囚犯押在这里时,禁军校尉站在下午门的东西厢房和禁门下。在严密森严的监督下,实施了“廷杖”。
根据《明史刑法志》,“廷杖”的具体做法记载为:“凡廷杖,用绳绑两腕,囚服云到午门。每次进门,门扉随合。到杖所,列校尉百人,衣褶衣,执木棍林立。司礼监宣传驾驶帖结束,坐午门西下。锦衣卫使右下。有几十个人倾向于听。一瞬间,绑囚到左右厉声喝:‘阁棍!一人执棍出,阁在囚股上。喝:‘打!行杖三;喝令‘真打!或伺上意不慈,说:‘用心打!“囚犯没有生理。一个人喝五杖很容易。每喝一杯,环列人群合之,喊着动地,闻着股栗。凡杖以布承囚,四人之,杖毕则举布投地,凡绝者十恒八九。”
本文详细描述了“廷杖”的实施过程。由此可见,被施“廷杖”的人,先扒衣服,然后连续被十几个人打了五十次。打击过程中,每打五次,就要换人。目的使犯罪者不会遭受力量损失,犯罪者可以受到最大的惩罚。而且,打完之后,还要用布袋把受刑者抬起来,然后尽力摔倒在地,@ 直接导致“廷杖”后,十名受刑人中有八九人被直接杀害。虽然有些夸张,但也说出了“廷杖”的残酷。然而,最重要的是“只能理解,不能言传”、法外开恩的描述。当施刑者猜测皇帝不想严惩受刑者时,他们喊的命令完全不同。如果他们喊“真的打”,他们仍然有同情心。如果他们喊“用心打”,他们的死亡将不远。朱元璋所谓的“严格立法禁令”,不偏袒自己。事实上,具体的实施过程并不能阻止犯罪者的曲意逢迎接人们下菜的滥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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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上,“廷杖”原本不是死罪,只是有羞辱性的惩罚。在明成化之前,“廷杖”并没有脱衣服,到了正德后惩罚刘瑾时,正式开始脱衣服,后来杖死的情况时有发生。正德十四年,朝廷大臣反对明武宗朱厚照南巡,被皇帝施以“廷杖”的大臣多达146人,最终杀害15人。嘉靖三年来,朱厚荣皇帝不得不将他的生父封为皇帝。许多朝廷官员强烈反对,认为这违反了皇家礼法。“大臣们争夺礼物,聚在一起哭泣。”朱厚荣看到大臣们不懂“核心意识”。一怒之下,廷杖大臣达到134人,棍子死亡17人。于是满朝官员立刻闭上了嘴。最后,朱厚聪成功地追封了自己早已死去的生父。
明朝中后期,宦官的权力越来越大,他们的肆意行为越来越不受控制。所以滥用“廷杖”更为严重,太监常以皇帝为借口,胁迫私人报复,导致许多不当死亡的大臣当场被杀。太监在“监杖”时,掌握了用刑的重要性。查思聪在《查浦》中写道:“司礼监、锦衣卫使分坐左右,列校行杖的重量不是独自观察他们的话语,而是辩论他们的颜色。狡猾的人每视其足,足如簸箕,囚犯可生,靴尖收敛,囚犯无生理。”
虽然“朝廷杖”的出现打破了“不能惩罚医生”的特权,但也或多或少纠正了大臣们依靠地位和权力与皇帝竞争的行为,使朝廷政策得以实施。但是有缺点也是显而易见的。第一个结果是法外滥刑。“廷杖”不在明朝的法律法规中。皇帝根本不同意法律,严重破坏了国家司法制度。@ “廷杖”使“拒绝之风”盛行。大臣们对皇帝的“廷杖”感到震惊。即使他们对一些国家政策有歧见,他们也不敢轻易表达自己的观点,这使得不受限制的皇权更加放纵,形成恶性循环,最终导致整个朝廷的腐败和堕落。
明朝皇帝:与其杀了你,不如用这种惩罚侮辱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