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官典·郡县》:“县令,政令之长,正五品;县丞,文教职官,从五品;县尉,军事长官,次五品”。
在古代历史上,一个县的衙门工作人员真的不会像现在这么多人那样,但他们永远不会像大家想象的那样管理一个县的一切——在古代,应该是一个县
只有十几个官员,但官员更多。根据各县镇的领土规模和丰富水平,官员总数也不同,可以高达数千人,也会有数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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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古代,虽然人口很少,但一个县会有成千上万的人,一般县也会有成千上万的人,繁荣的县甚至可以有成千上万的人。只有这十几个高级官员不太可能管理数万到数十万的县。如果这些人想管理一个县,他们必须雇佣一些助手,这种助手被称为“官员”。
在古代,治理国家不同于今天和当代。在古代,以血缘关系宗亲制为区域划分治理区域,产生宗法制度和分封制度相互融合的政治制度。
因此,即使官员很少,他们也可以很好地管理一个地区。中国古代早已产生的宗法制度是由父亲社会的父母制度演变而来的。虽然春秋战国时期分裂,但其影响力长期保留在中国传统社会的发展中。在古代,国王是大宗的,诸侯国是小宗的;诸侯国也是自己血缘关系系统的群体;等等,宗法制度已经渗透到社会发展的各个角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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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比如知县,古县有乡、亭、里、什、吴等支部建设。这些村庄的组织结构相互配合,宗族宗法制度在区域社会中的长期发展是可持续的。国防政府部门创建的君主专制,以操纵人民、占用土地资源为国家重点事务管理,创造了一套严格的人身操纵方法,牢牢固定在一定范围内。
严格的户籍管理是独裁王权严格控制人身的关键途径。其中,什伍里甲的规章制度是独裁时期操纵人身自由权的最底层组织结构。在过去,什五连坐在同一个大家庭居住的宗法亲属关系中。在如此严格的居民组织结构下,基本上不太可能产生每个人的随机流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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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建社会建立家国一体化政治制度后,建立了保障封建统治的封建社会纲常伦理。一方面维护以皇帝为代表的封建统治,另一方面维护以父权制和夫权为中心的家庭制度。
各种刑事诉讼法、民法典和诉讼法都以宗族现实主义为中心。皇帝的君主专制是作为最大父母的真实身份反映出来的。为了更好地维护封建统治,每个群居动物的家庭也制定了各种家庭规则和家庭规则,这种具有道德和道德特征的宗族法已经被国家法律填补了。因此,当官员不容易治理时,这种宗族法就成为了最好的辅助工具。
县令在古代历史上的官职是什么?它们是如何管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