隋初仕,明经入仕,起家吏部云骑尉,迁门下录事。反对郑王王世充篡位,走出镇虎牢关。归顺秦王李世民,授士曹参军,迁兵部郎中、武昌县男。唐太宗即位后,迁大理少卿,左妾子。天性忠诚,犯言直劝,迁尚书左丞。贞观三年(629年),代理官部尚书,主持选官。转户部尚书,武昌郡公,参预朝政,位列宰相。贞观七年(633年),病逝,时年六十一岁,追赠尚书右仆射,道国公,死后为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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轶事典故
驳斥宰相
官部尚书长孙无忌进入东上阁时,没有解开佩刀,违反了卫禁律。尚书右仆射封德彝判定:“监门校尉失职,罪当处死;长孙无忌误带刀入宫,罚铜20斤。”戴盔却反驳道:“校尉没有注意到,无忌佩刀入内,都是一时疏忽造成的。陛下若念无忌有功,从轻处置,非法司所应管。若依法处理,仅罚铜20斤,恐怕未必合理。太宗说:“法律是天下共同遵守的,怎么能无忌是皇亲国戚而不执行呢?"乃命重新议罪。封德彝坚持自己原来的意见,戴舟又说:“校尉因无忌而犯罪,按照法律规定,处理要从轻。说到他们的过错,其实是一样的。我觉得应该改判。太宗于是免除了校尉的死罪。
面谏皇帝
唐太宗曾对伪造资格的官员下令:“若不自首,一旦发现,判处死罪。后来,一些官员被发现伪造资格,并被戴周判处流放。唐太宗道:“我曾下令,不自首者死罪,你却判他流放,这不是让我对世界失信吗?戴舟道:“陛下如果直接下诏处死,臣管不了。但由于陛下将他交付法司,臣将依法办案。太宗道:“你只是自己守法,让我失信吗?戴舟道:“法律是一项国家法律,告诉世界,信任人民。陛下的话只是一时的喜怒哀乐。陛下用愤怒的话杀人。这怎么可能?现在将犯罪分子处之以法,这就是忍小怨而存大信。太宗欣慰地道:“朝廷执行法律有失,你能纠正,我还担心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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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评价
王贵:处繁治剧,众务毕举,臣不如戴周。
刘吉:左丞戴周,右丞魏征,小达官方,质性平直,事应弹举,无所回避。
李江:世界上也有昔太宗的理由。方玄龄和杜如晦辅相圣德。魏征和王贵没有任何建议。有温彦博和戴周以弥缝政事,有李靖和李积训。
刘昫:① 周性明敏,达到从政,处断明速。议者认为左右丞称职,武德已来,只有一人。② 戴周两朝的官员,一是心力,刑不滥,事有格规。虽然学术不能求备,但匡益自济时,所谓巧于任大。
朱元璋:历代任斯职者,独汉称张释之,于定国,唐称戴周。盖有由其处心公正,议法平恕,狱以无冤,故流芳后人。
与戴周有关的轶事典故有哪些?后人如何评价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