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元方,字希仲,唐代宰相,豫章县尉陆玄之的儿子,下面就给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大家一起来看看。
陆元方举明经进士,候补三水县尉。通过制科考试,授渭南县尉,迁监察御史,奉命安抚岭外。武则天即位后,拜殿中侍御史,中书舍人。长寿二年(693年),担任门下侍郎、凤平章事,成为宰相。依附于宰执李昭德,贬为绥州刺史,政绩优异。入为兵吏二部侍郎,选拔大量人才。圣历二年(699年),二次拜相,迁太子右妃子,尚书左丞。大足元年(701年),去世,累赠扬州都督,图形于凌烟阁。唐玄宗时期的宰相陆象先。
主要成就
陆元方曾两次担任宰相,深受武则天信任。任何有晋升任免的事情,都要先咨询陆元方,然后实施。陆元方总是密封自己的意见,从来没有向人们透露过武则天对他的信任,也没有透露过他的私人善良。陆元方去世时,他拿起前后给武则天的手稿并焚烧了它。他还有一个密封的盒子,里面有皇帝给他的法令。他经常自己封住它,甚至没有人见过他的家人。陆元方在监督御史时,经常到当地巡视。无论走到哪里,都要明查暗访,选择能效忠国家的栋梁志士来辅助朝政。在任天官侍郎时,他也多次推荐贤士。陆元方善于认识人,任人公平,不避亲仇。他喜欢魏安石、崔松等人,推荐的崔玄伟等人,以及他的儿子陆象,都是首相,其他儿子也在朝廷担任重要职务。陆元方为朝廷提供了大量的人才,为唐朝的繁荣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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轶事典故
无私动神明
武则天年间,陆元芳被任命为岭南,当时需要走海路。船起航后,风浪大作,船上的人都很害怕。陆元芳说:“我被命令了,不是为了个人利益。上帝会伤害我吗?”命令船继续前进,很快就平静下来了。
陆元方卖宅
陆元方卖宅有两个版本。
首先,陆元芳想在洛阳卖房子。他的家人正要卖房子换钱。买房子的人要求见面。于是陆元芳告诉那人:“房子很好,但没有排水的地方。”买房的人听到他说的话后,立即决定不买。侄子们抱怨了他几句话。陆元芳说:“不,就是互相欺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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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陆元方家境日益衰落。于是想卖掉祖传房地产“锦秀园”,陆元方与商人协商价格,商人付了定金。出乎意料的是,太守也看中了陆元方的“锦秀园”,打算以高价向陆元方购买。太守过去对陆家很好,愿意出高价。我以为十拿九稳。没想到陆元方说他不想对商人失信,不假思索就拒绝了。后来,陆元方的母亲得知消息后,打电话给儿子指责,要求儿子知恩图报,并将锦绣园转让给太守。陆元方仍然坚持不让。然而,锦绣花园不愿以高价卖给太守,引起了人们的讨论。每个人都在猜测房子里是否有问题,所以付定金的商人去调查,确定整个房子的花园没有问题,所以他们放下了心。并自满地向陆元方讲述了未来在锦绣园开设酒家的计划。出乎意料的是,陆元方一知道这件事,立即摇手反对,真诚地对商人说:“锦绣园的格局设计本来就是民居,来做餐厅是不合适的!商人看到陆元方如此真诚和不护短,深受感动,决定先以高价购买锦绣园,解除陆家经济的尴尬。
陆元方的成就是什么?与他有关的轶事典故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