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印案发生在洪武15年(1382年),由空白盖印公务文件引发。当时朱元璋非常重视此案,因此杀害了数百名相关官员。这实际上是一个冤案,但它的影响力和范围是罕见的。
明朝每年,各部门下属的府州县都要派审计官到京师户部,核对所在衙门缴纳的钱、粮、军需事宜。所有账户在结算前必须与户部审核完全一致。若其中任何一项不符,必须驳回重建册,并必须加盖原地方机关大印才能完成。由于当时交通不发达,往来路途遥远,如果需要发回重建,势必会耽误相当多的时间。所有到户部审核的官员都准备了一本空白的书,提前盖过了印章,以备使用。这原本是元朝现有的习惯性做法(“元时,政府先在文有署印,后书者称之为“空印”,洪武建元以来,沿线没有改变。《中外历史年表》)从未被明确禁止。《剑桥中国明代史》解释说,货币和粮食在运输过程中会有损失,从运输到接收的数字不一致。官员们无法提前预测路上损失了多少。只有到了户部要申报的时候,才能知道差额。派遣北京的官员习惯于在北京用空印文件填写实际数量。明太祖朱元璋得知此事后非常生气,认为这是官员相互勾结的欺君重罪,于是下令对所有相关官员进行处罚。
明朝的[空印案]怎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