藩镇割据是哪个朝代的?唐代安史之乱后,中央集权减弱,藩镇强大,相互争斗。藩是保卫,镇是指军镇。封建朝廷设立军镇是为了保护自己的安全,但发展结果往往形成对抗中央政府的分裂势力。这是小农经济的封闭性和私有性造成的固有矛盾。
当时,一方的军事财权由子女或部长继承,不受中央政令的管辖。到9世纪初,全国有40多个藩镇,他们互相攻击或联合对抗中央政府。唐代中央政府多次试图削弱藩镇,收效甚微。这种情况持续了近两个世纪,包括唐朝一代,藩镇割据和宦官专权成为两大顽疾。北宋太祖赵匡胤“杯酒释兵权”结束。后代史家统称这种情况为“藩镇割据”。藩镇割据的问题对唐代、五代甚至北宋都有很大的影响。
唐玄宗李隆基在位(712)~756)期间,为防止周边各族入侵,大量扩大防守军镇,设定节度使命,赋予军事领导﹑财政控制和监督内州县的权力,共设九个节度使和一个经略使(见天宝十节度使)。特别是北方诸道权力的集中更为明显,往往以一人兼任两三镇节度使,安禄山以身兼范阳、平卢、河东三镇节度使而发动叛乱。安史之乱爆发后,为了抵御叛军的进攻,军镇制度扩展到大陆。最重要的州设立节度使,指挥几个州的军事;为了守卫重要的军事领土,更重要的州设立了防御使或团练使。因此,各地出现了许多节度使、防御使、团练使等大大小小的军镇。后来扩展到全国。
这些原本是军事官职,但节奏使经常被称为观察和处置使(由早期采访改名),观察和处置使也被称为防御使或团体训练,成为当地军事和政府官员,是国家以上一级权力机构。大则节度,小则观察,构成了唐末所谓的藩镇,又称方镇。并非所有的方镇都是割据者,今天的陕西省﹑绝大多数四川省和江淮以南的方镇都服从朝廷的指挥,贡赋输入中央政府,职官任免出于朝命。然而,河北一直有一个河北三镇,名义上仍然是唐朝的地方官员,实际上分裂了一方,没有朝命,没有失去贡献;今天,山东、河南、湖北和山西长期以来也有类似河北三镇的藩镇;也有一些短期分裂者依靠自己的力量专横地对待中央政府,甚至举行叛乱。
藩镇割据是哪个朝代的?藩镇割据是如何形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