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事机械部,清代官签名。又称“军事机房”。、“总理办公室”。它是清朝中后期的中央权力机关。雍正七年(1729年),由于西北部的兵力,太和门外的内阁可能会泄露秘密。它始于隆宗门口设立了一个军用机房,选择了内阁中的秘密,认为应对紧急军事,并协助皇帝处理政府事务。十年(1732年),改名为“军用机械办公室”,称为“军用机械办公室”。
军事机械部门没有专官。军事机械部长和军事机械部长张静都与原官兼职。皇帝可以随时让他离开军事机械部门,回到衙门。军事机械部长既没有等级,也没有薪水。军事机械部长的任命没有制度规定可遵守,完全出于皇帝的自由意志。
军用机械大臣的职务没有制度规定,一切都是皇帝临时分配的,军用机械大臣只是承诺办事。“只是为了传述,而不是一点赞美”,这表明军用机械办公室是皇帝集权的最佳工具。
军事机关实际上是皇帝的秘书机构。军事机关大臣的职责是向皇帝提出建议,执行皇帝的政策,决策权完全在皇帝身上。因此,军事机关不是中央行政机关,充其量只能说是皇权的执行机关。
谁设立了军机处?为什么要设立军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