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代的鞭刑和昆刑
据说现在给犯人剃光头是为了便于管理,但在古代,剃光头是一种刑罚,叫做坤刑。这种刑罚最早见于《周礼·秋官·掌杀》:"使守积的昆者。"毛、墨、宫等肉刑属于伤害人身体完整的刑罚,古人将发作为“身体”的一部分。曹魏三国时期有完刑,实际上也是昆刑,就是完全剃掉受刑人的头发,使其头形成丸状。在古代,男人蓄发,以为美,长发更美,剃发无异于去首。昆首先起到了标记的作用,普通人不去头发,罪犯去头发,让人一眼就知道谁是罪犯。
昆刑主要用作附加刑。秦朝给刑徒施了昆刑,汉朝给完城旦施了昆钳。魏晋以前用过徒刑,所以昆首也成了徒刑的别称。然而,北齐时坤刑已成为流刑的附加刑。类似于坤首的一种刑罚是耐刑,耐刑只是剃掉犯人的鬓角和胡须,是秦朝最轻微的伤害人体的刑罚,因此成为对少数民族领导人和郎中以上身份的人的特殊刑罚。
为什么要给囚犯剃光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