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代租庸调制的内容和作用是什么?租庸调制的评价如何?下面给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唐代租庸调制简介
唐代实行的租庸调制、赋税制度,以征收谷物、布料或为政府服务为主,是以均田制实施为基础的赋税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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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制度规定,所有均田家庭,无论他们的家庭授予多少土地,都将按丁缴纳一定数额的税款,并服用一定的兵役。租赁平衡的制定和实施必须与均田制度合作。一旦均田被破坏,租赁平衡规则将失败。
武周后,由于人口增加,土地不断合并,公众没有土地实行平均土地制度,男性收入土地不足,不得不支付平均租金调整的配额,使农民负担不起,大部分逃跑。
安史之乱后,朝廷的负担急剧增加。唐德宗年间,改行杨炎两税法,主要征收银钱。
租庸调制的内容
租庸调制的内容是:每个丁每年都要向国家缴纳粟二石,称为租赁;交帕二丈、绵三两或布二丈五尺、麻三斤,称为调制;服役20天,闰年加2天是为了正式服务。如果国家不需要服役,每个丁可以按照每天交帕三尺或布三尺七寸五分的标准,交20天的金额代替服役。这叫平庸。一般来说,“纳帕代替服务就是平庸”,也叫“输庸代替服务”。
国家需要服役的,每丁服役20天以外,加役25天,免调,加役30天,租调全免。通常,正式服务不得超过50天。
如果发生水旱等严重自然灾害,作物损失4%以上免租,损失6%以上免调,损失7%以上免服。制度不夺农时,合理解决就业问题,是以均田制为基础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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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庸调制的作用
隋朝沿用北魏以来的租调制,租调数量比北周轻,农民服役时间短。后来又规定了 民年五十,免役收庸,也就是说,支付一定的丝绸代替服务。
唐朝在隋朝的基础上,以轻赋薄赋的思想改革了税收制度,实行了租庸调制。唐代的租庸调制不再受年龄限制。
唐初实行租庸调制时,经营良好,人民生活稳定,国家收入稳定。然而,自安全史混乱以来,户籍失修、生产破坏和国家支出大幅增加。旧的租庸调制不合适,不得不用两税制代替。
租庸调制失败的原因
租庸调破坏的原因是均田制破坏。租庸调制要配合均田制,然后均田制破坏,租庸调也不可行。
唐代人口不断增加。后来,政府没有足够的土地来实施均田制度。领田者收入的土地不足,但他们不得不支付定额的平庸租赁,这使得农民负担不起。他们只能逃跑,造成平庸租赁调制的破坏。
此外,唐中叶后,土地兼并重。均田令虽然禁止买卖田地,但经政府批准,田地仍可转让,使官僚、寺庙等免费课户可以兼并土地。
失去土地的学生仍然需要平庸的租金,所以他们必须在负担不起的情况下逃跑。大量学生的逃跑减少了政府的税收对象,减少了国家税收。可以看出,平庸租金的破坏是由于平均田系统的破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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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庸调制本身存在诸多漏洞,后来不得不破坏。@ 课户与免费课户的区别使免费课户无需承担服务,享有占用田地、建立庄园的特权。此外,免费课户的户税和地税也由课户共同承担。
在人人领地100亩的情况下,租用平庸调中的定额税率是公平的,但后来人们领地不到100亩,但缴纳与领地100亩相同的税绝对不公平。因此,在不合适的情况下,租用平庸调整是不可行的。
唐朝是一个典型的封建社会。唐朝规定,贵族、官僚和其他特殊身份的人可以免除租赁和转移,享有免税和免税的特权。
这些特权的存在无疑是对租庸调制的侵蚀。贵族官僚和遮荫户的不断扩大及其对租庸调制度的逃避,从一个具体方面瓦解破坏了租庸调制度。
租庸调制评价怎么样?
综上所述,在唐初与均田制合作的情况下,租庸调确实是一个利民利国的制度。然而,随着历史的发展,这一制度本身的漏洞出现了。再加上其他客观因素,租庸调制变得不合时宜,唐不得不用两税制代替。
隋唐早期实施的平庸租赁制度发挥了明显的作用,主要体现在农民生产时间有保障,服务负担相对减轻,开垦了许多荒地;政府的税收收入得到了保障,政府的军事制度也得到了巩固。这些都使这个国家变得富有和强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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