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和手工业的发展也促进了明初商业和城市经济的繁荣。南京是当时的首都,人口近20万,人口密集,一排排住宅,酒店住宿室,月资数千美元。明政府征收商业税,京都设有宣传部门、政府税务部门、州县税务局、图书馆。下面将为您带来详细的介绍,让我们来看看!
洪武年间商业税较轻,“三十取一”。明朝还铸造了“洪武通宝钱”。朱元璋决定发行纸币,制造“大明宝钞”,禁止民间用银,因为铜币重,价值小,贸易量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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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明朝禁海的原因来自朱元璋:当时,朝廷需要安顿内部,打击北元,清理逃往海上的张士诚、方国珍和海盗,因此下令实施海禁。这也导致了明末沿海平民无法谋生,日本海盗的灾难产生了深远的影响,也使明朝没有时间发展资本主义。
明朝的商业发展给人们带来了丰富的物质享受,但也造成了传统儒家倡导的“学者、农民、工商”等级秩序的混乱,以及拜金主义和奢侈享乐主义的盛行。所有这些都使得明朝后期的绅士们极力抵制商业的发展,甚至将明朝的灭亡归因于商业繁荣带来的各种弊端。
一是防止商人队伍扩大,千方百计防止农民经商。苏、松、嘉、湖、杭五县人口稠密,“细民无田耕,往往追逐末利”。洪武三年(1370年),“让五县无田产者在临濠种植”(《明太祖实录》第53卷)。无田农民的经商之路是通过移民垦垦来阻断的。假如这种方式还是比较温和的仁政色彩,那么下面这种方式就会散发出一股“血腥味”。
洪武二十四年(1391年),太原府代州繁石县令上演:全县有300多名农民户外逃亡,累岁招抚不还,乞令卫所追捕。朱元璋演奏后,甲骨文部门:人民安土重迁。如果他们有足够的衣食住行,他们会去他们的家乡吗?听它的“随地占籍”,“如果有不务耕种,作者是游客,那就被逮捕”(《明太祖实录》卷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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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离开家乡的农民不务农,专营业务,他们将被视为无所事事、无所事事的人,并被允许逮捕。用赤裸裸的暴力把农民赶回农村,不允许他们离开土地。商人数量限制在一定范围内。
第二,规定商人的社会水平较低。农业和商业是中国古代居民的等级顺序,商人排名最低。统治者不尊重和谦逊,明确和谦逊,实施居民按等级消费的方式。不同等级的居民在住宅的高度、大小、衣服的材料和风格上都有很大的不同。
朱元璋建明后,以扫除胡俗,恢复礼制为己任,继承了这一制度。洪武十四年(1381年)下令,“农民家允许穿丝绸,商人家允许穿丝绸。比如农民家,但有一个是商人,不允许穿丝绸”(《大明会典》卷6月1日)。朱元璋规定,商人的衣服比农民的衣服差。应该说,这是朱元璋等级观念在制度上的外化。
明初商业和城市经济繁荣吗?为什么后期抵制商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