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朋友想知道仰韶文化时期人类是否学会了收集、捕鱼和狩猎?答案是肯定的。这里有一个详细的介绍,然后向下看~
仰韶文化时期,黄河中游各部落的采集、渔猎经济占有重要地位。根据考古发现的数据,当时的收藏品包括榛子、栗子、松籽和朴树籽,以及水中的蜗牛。其他的,如植物根、鸟蛋、蜂蜜和昆虫,也是收藏的对象,与过去没有太大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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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各族营地附近,有大大小小的河流和相对较宽的水域,水产品非常丰富,有利于捕捞活动。石头、陶瓷网坠、骨钩、鱼叉等工具在遗址中广泛发现,说明当时氏族先民的捕捞方法包括网捕、钓鱼和叉刺。许多遗址的彩绘陶器上都有鱼网的描绘。鱼网纹和鱼纹经常出现在半坡彩陶盆和其他一些彩陶器皿上,这显然是长期捕捞活动的真实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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狩猎主要是男性从事的活动,一般集体狩猎大而凶猛的野兽。半坡遗址出土的猎物骨骼较多,如斑鹿、水鹿、竹鼠、野兔、狸、浣熊、獾、羚羊等,有的遗址还出土了一些鸟的骨骼。狩猎中使用的工具有很多种。最常见的是用骨头、石头和角磨制的箭头。它们有十多种不同的形式,如三角形、柳叶形、带翼和圆锥形,都磨得非常锋利。还发现了更多的石头、角矛头和投掷石球。从这些遗物中可以看出,当时的狩猎方法包括射击、投掷和集体围攻,鹿是狩猎的主要对象。
仰韶文化时期人类是否学会了采集和渔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