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中国古代社会的一个特殊社会阶层,妓女的原型早在先秦时期就出现了,但在魏晋南北朝才真正成为一个产业。歌妓发展到唐宋时期,进入了一个繁荣的阶段。欧阳炯曾在《花间集序》中描绘过中晚唐时期妓女的繁荣:“有唐以降,率土之滨,家家香径春风,宁寻越艳;红楼夜月无处不在,嫦娥自锁。而孟元老在《东京梦华录》中对宋代歌妓待客的场景也有记载:“向晚灯烛荧黄,上下相照。浓妆妓女数百人,聚集在主廊面上,等待酒客呼唤,望之如仙。而且歌妓的发展与繁荣与当时的社会背景密不可分。据《唐六典》所载:“三品以上必备五人,五品以上三人。宋代,黄袍加身后的赵匡胤曾劝石守信等大臣“多积金,市田宅,以遗子孙,歌儿舞女终年。“(宋史·石守信传)在上层倡导和鼓励的政治气候下,再加上城市商业经济进步等因素的影响,妓女发展到了前所未有的繁荣阶段。
唐宋二代的歌妓一般由宫妓、官妓、家妓和市妓组成。宫妓和官妓身份特殊,其活动范围主要局限于宫廷和地方政府。而且家妓和市妓不仅数量庞大,而且是与文人大夫阶层生活关系最密切的群体。有许多唐宋文人与歌妓交往或在家畜养歌妓的例子。因为它们都存在于封建社会的上层享乐工具中,无论哪种类型的妓女,都必须有一些共同的特点。
@ 他们是集美貌和高超才华于一体的特殊群体。天宝年间,著名的宫妓念奴就是最好的例子,“念奴有色,善歌,宫妓第一。帝尝说:‘这女眼色媚人。作为承平侍宴的服务工具,美貌是其赖以生存的首要条件。他们要么是“转盼如波眼,婀娜如柳腰”(温庭筠的《南歌子》),要么是“香面融春雪,翠鬓秋烟,楚腰纤细正年”(柳永的《促拍满路花》),要么是“眉长眼细,淡妆新包子”(苏轼的《减字木兰花》)。同时,他们往往擅长歌舞或精通某种乐器。比如白居易家的歌妓樊素因擅长唱《柳枝》,于是以柳枝为名。晚唐杜秋娘唱《金缕衣》时,也让李迪另眼相看。精通乐器的人数不胜枚举。如中唐时期的歌妓曹善才,以善弹琵琶为世人所知,其乐声仿佛“花翻凤啸天上,裴回满殿飞春雪。抽弦度曲新声发,金铃玉佩相互交流。流莺子母飞上林,仙鹤雌雄明月。(李绅《悲善才》)。正是由于其色艺双绝的特点,才引起了男性观众的审美关注。
@ 他们体贴,文学修养高。假如说“女人无才是德”是封建社会闺秀所遵守的金科玉律,那么,歌妓就不受这一律条的约束。因为他们交往的对象要么是雅士文人,要么是官僚学者,所以他们也要有相当的文学修养,才能更好地满足这些受过高等教育的享乐者的需求。如《j匕里志》所载:“其中诸妓,多能谈吐,颇有知书言语者,自公卿以降,均以表德呼之。分别是晶流,衡尺人物,应对非次,良不可及。“其中,天仙水哥“善谈侃,能歌令”;郑举“亦善令章”;楚儿“有诗可称”;颜令宾“事笔砚,有诗”。“让文人在与他们交往的过程中,不仅能获得感官上的享受,还能在一定程度上获得精神上的满足。与此同时,当文人沮丧时,这些妓女成为他们寻求安慰和交谈的对象。旷达如苏轼,饱尝人情冷暖后曾感叹:“旧交新贵音书绝,只有美人,犹做殷勤别。“(《醉落魄》)英雄如辛弃疾。当他们的野心受挫时,他们也会想到“钱,叫红巾翠袖,找英雄泪”(《水龙吟》)。妓女凭借自己的理解,成为文人获得心理放松和情感安慰的“解语花”。
然而,与这些美丽的特征相比,歌妓的社会地位极其卑微。唐宋二代,“奴婢贱人,法比畜产”。作为卑微的妓女,他们往往无法控制自己的命运,要么被主人随意转移、出售,要么因年老而被遗弃,要么因为环境的变化而没有食物和衣服。即使曾红极一时,但最终的命运往往很凄凉。如《乐府杂录》所载:“开元中,内人有许和子...既美又慧,善歌,能变新声。因此深得玄宗宠爱。但在安史之乱中,她流落到扬州,不得不以卖艺为生,最终老于长安妓院。就连这种曾经被君王赏识的宫妓经历,也是如此令人遗憾,其他几种类型的歌妓的命运可想而知。
正是歌妓们具有内慧外美和低身份的复合特征。一旦“笑君前去,误杀几个回顾者”的美好时光消失,就会陷入“愁脸无红衣满尘,万家门户无法接受”的悲惨境地。
唐宋时期歌妓的社会地位:奴隶和婊子的法律比动物要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