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讯二战罪魁罪犯东条英机
一九四七年十二月二十六日,法院开始审讯东条英机。东条英机在担任关东军宪兵司令和警务部部长时,疯狂屠杀了中国东北的和平居民和抗日志士,无数无辜的人遭受了帮助。在1937年近卫文田组阁后,东条英机力提倡尽快对中国发动大规模攻击。卢沟桥事件发生后,他指挥关东军最精锐的“察哈尔兵团”,以闪电战术占领承德、张家口和大同等地。进攻南口镇时,狂轰滥炸,使全镇人民无一幸免。
随着中国人的尸体不断升起,东条英国机器变得越来越疯狂。1940年,他担任第二个近卫内阁,大力扩大日本细菌部队,制定并发布了法西斯军事精神教条《战阵训》。1941年10月18日,他担任日本首相后,疯狂地喊“完成中国事件,建立大东亚共荣圈”,最终发动了太平洋战争。
然而,东条英国机器拒绝认罪。在5万多字的供词中,他只描述了自己作为首相四年来的国家决策动机和军事决策,试图避免自己是主要决策者的事实,尽一切可能逃避责任,否认侵略活动。
东条英机狡辩说:“大东亚共荣圈”不是侵略,日本对外战争是为了“解放东亚民族”而“自卫自存”。
法官问:“杀害200多万中国人是出于自卫的考虑吗?”东条英机无言以对。
法官又问:“你承认犯有发动战争罪吗?”
东条英机回答:“这场战争真的是日本的自卫战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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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日本肆意破坏华盛顿关于限制海军军备的九国公约?”
“先举个例子:给一个10岁的孩子一套合身的衣服,但是当他满18岁的时候,衣服就开了。”
“但是有可能把那件衣服缝起来合身——你不这么认为吗?”
“但是长得太快了,孩子的父母来不及缝了。”
“1942年,巴塔安死亡行军强迫战俘在炎热的气候下长途跋涉,大量筋疲力尽的战俘在‘行军’中被殴打、暗杀和枪杀。你对此负有什么责任?”
“按照日本的习惯,执行特定任务的指挥官不受东京具体命令的限制,享有相当大的独立性。”
“据我们所知,经日本最高当局批准,强迫战俘在恶劣条件下双手修建泰缅铁路,路基两侧留下成千上万战俘的白骨。是这样吗?”
“我们没想到会做这样的事。按照日本人的性格,他们相信无论是天上还是地下都不能容忍犯下这种罪行。”
在法庭上,东条英机也试图摆脱他下令发动太平洋战争的责任。
检察官严厉反驳了这一点。在战前的谈判中,检察官将重点放在日本和美国——战前,日本人制定了两套与美国人打交道的谈判计划:A案和B案。甲案的主要内容是:日军有条件从华南撤军,但至少25年内不会从华北、内蒙古、海南岛撤军;日本坚持履行三国联盟条约。作为替代方案,B案只承诺不在西南太平洋实施武力扩张。
1941年11月5日,日本政府发布电报,指示驻美大使分别向美国提出两个敷衍美国人的计划。因此,日本大使于11月7日向美国提交了一起案件。14日,美国国务卿赫尔正式拒绝了一起案件。六天后,日本提交了第二起案件,这也被美国拒绝了。但谈判仍在继续,以达到最佳的偷袭效果。
11月5日发布的电报证明,东条英国飞机是太平洋战争的罪魁祸首。东条英国飞机的辩护律师布列尼克认为,日本对珍珠港的攻击“不是偷袭”。检察官反驳说,日本在日本偷袭珍珠港1小时20分钟后向美国提交了最后通牒。此外,日本在偷袭后播出了天皇裕仁的宣战诏书。
无论东条英机如何狡辩,远东国际军事法院终于认定了他的罪行。仅在“破坏和平罪”中,他就犯了对中国、美国、英国、荷兰、法律、18年来控制东亚和太平洋的六项罪行。判决书指出:“东条1937年3月担任关东军参谋长。从那以后,几乎所有的阴谋活动都以首谋之一与他人勾结。“他对日本邻邦的犯罪攻击负有主要责任。远东国际军事法院对28名甲级战犯提出了55项指控,除了侵略苏联的“诺门坎事件”外,对东条英机的指控超过了所有战犯。
东京法官驳斥了东条英机:杀死200万人是自卫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