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房子先问邻居
宋代买房,和元、明、清一样,都是先立契,就是签合同,再输钱,就是契税,最后印契,就是请有关部门在合同上盖章。
事实上,在买卖双方签订合同之前,还有一个叫做亲邻的程序。宋太祖时期有明确规定:凡是典卖,依当物业,先问房亲,房亲不买,再问邻居,邻居不要,别人要交易。可见,卖方在卖房前,不仅要得到家人和民族的首肯,还要得到邻居的首肯。这种肯定不能只是口头允许,正式的做法是“问”,是拿一本小书列一个“问”(元代),列出亲戚和邻居的名字,写我想卖房子的原因,想卖多少钱,然后给卖家的亲戚,如果他们拒绝,然后去找邻居,问他们是否愿意买。总之,只有当每个人的签名都被密密麻麻地列在问账上时,他们才有权把房子卖给别人。否则,这是违法的,民族邻居可能会报告。
[img]826548[/img]
帝制时代的廉租房
古代也有廉租房,但都是民间性的。唐宋时期,廉租房主要来自寺庙。寺庙的土地是政府分配的,建房的资金是信民捐赠的,历年的房地产维修费用可以从香火钱中冲销。唐宪宗元和年间,白居易进京赶考,前后两个月,一直租在一个叫华阳观的道观里,那里租金便宜。宋代辛弃疾早年赴金朝中都燕京考试。为了省钱,他现在住在北京的慈忠寺。
明清时期,还有一个廉租房的来源,那就是会馆。会馆是外国人在客地建造的聚会场所。所有体面的会馆都有舞台、议事厅和客房。客房是为没有住所的外国人准备的。租金很便宜。
后唐楼市调控
后来,唐庄宗李发布了赦免令:他有一个空闲的地方,仍然有半年的时间,主人必须修理自己的盖子,如果没有房子,也许其他人可以占用射击。后来,唐明宗李思远也有类似的规定:所有颜色的人都在等待田地,并在三个月内建造。这两个很像我国土资源部的《闲置土地处置办法》,但我们规定的闲置期限是两年,后唐规定了半年和三个月。
后唐通过禁止覆盖土地来平衡供需,收到了抑制房价的奇怪效果。盛唐时期,马周在长安买了一亩房子,花了200万铜钱。在后唐的洛阳,连店基地每亩7000元,房价大幅下跌。
古代房地产市场监管政策:后唐朝廷试图抑制房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