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宋代仁宗庆历时期的改革。宋仁宗时期,官僚队伍庞大,行政效率低下,人民生活困难,辽西夏威胁北西边境。
庆历三年(1043年),范仲淹、富璧、韩琦同时执政,欧阳修、蔡襄、王素、余靖同时为诫官。范仲淹和富人提出了10项以整顿官治为中心的改革主张,包括明邈、侥幸、精贡举、选官长、均公田、厚农桑、修武备、减役、感恩、重命令等。欧阳修等人也纷纷上疏言事。宋仁宗采纳了大部分意见,实施了新政。诏中书、枢密院同选转让、提点刑狱;规定官员必须按时考核政绩,根据政绩分别升降。更阴补法规定,除长子外,其余子孙必须年满15岁,弟侄年满20岁才能得到恩阴,而恩阴出身必须经过一定的考试,才能得到补官。还规定了地方官职田的数量。四年三月,更定科举法。此外,还颁布了减兵役、废并县、减兵等诏令。因为新政违反了贵族官僚的利益,所以被他们阻挠。五年初,范仲淹、韩琦、富弼、欧阳修等人相继被排除在朝廷之外,各项改革也被废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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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仁宗指示他们在政治上更加“对和平感兴趣”。一年四个月后,庆历新政失败,范仲淹贬至邓州,随后前往杭州、青州。皇佑四年(1052年),调往颍州(今安徽阜阳),前往徐州。不幸的是,他死于疾病,终年64岁。
庆祝新政简介:范仲淹在宋仁宗时期领导的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