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安石变法
与此同时,改革的主要支持者宋神宗在关键时刻动摇了。宋神宗死后,司马光担任首相,完全废除了新法律。从各种经济改革内容可以看出,王安石的新法律规模很大,其中财务管理最重要,受到了时代的攻击。公平地说,王安石的改革失败了,不能完全反对守旧派。他的政策和实践值得回顾。
(一)
变法事先缺乏宣传,导致在变法过程中无法吸引优秀人才。在反对变法的阵营中,有大量的名人,精英部分应该在足够的宣传和说服后被吸收到变法阵营中。
(二)
政策执行不力─如实施青苗法、免役法,与理想相去悬绝。如果贫困家庭自愿借钱,可以说,但实际上是地方官员强迫农民五互助保险,称为绿苗,地方官员为了确保秋季本息收回,分散的对象是中上而不是贫困家庭,害怕贫困家庭无法偿还,这也谈论什么造福人民?青苗法收取利息2分,即20%,一般平民负担不起。政策执行不力的根本原因是没有合适的人才来实施新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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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刚愎自用─王安石性格坚强,与神宗讨论国家事务,进行抗辩,声音强烈,神宗每次改变容貌,都会接受。在改革之初,司马光给他发了一封信,要求他不要太用心,不要太自信,安石覆书抗议,深不同意。他们是非常亲密和沉重的朋友。从那时起,他们就分手了。例如,苏轼原本是支持新法律的最佳候选人,但王安石未能采纳苏轼的许多正确意见。
庆历新政失败后,宋代严重的阶级矛盾和民族矛盾没有得到缓解,贫困和软弱的局面仍在向前发展。统治集团感到危险。因此,要求改革的呼声一度沉默,很快又上升起来,最终掀起了一场更大的改革活动。
失败的根本原因:新法律没有触及社会的根本问题。它只是对北宋地主阶级统治危机的体制改进。它没有从根本上触及核心,也不可能从根本上解决封建社会的矛盾。
宋神宗赵旭在治平四年(1067年)正月即位。神宗决心创新。他向富国强兵征求意见,制胜辽西夏。他们劝说神宗不要在20年内提到用兵这个词。从此,宋神宗不再依靠这一班的老重臣。1068年4月,熙宁元年(1068年),召唤“负天下名三十多年”的王安石入京,作为参知政事。我们应该依靠他来改变法律制度,富国强兵,改变贫困和弱势的现状。当时,王安石已成为众望所归的人物,大多数士大夫认为,只要王安石登台执政,太平就能立致,生民咸被其泽。
为促进变法,西宁二年(1069年)2月,王安石成立了指导变法的新机构——制定三司法规司(后期法规司废除,变法事宜由户部司农寺主持),并与吕惠卿、曾布等人一起起起草了新法,各路设立了常平官,督促州县实施新法。因此,在中国历史上影响深远的王安石变法大张旗鼓地发展起来。从西宁二年到西宁九年(1076年)的八年内,围绕富国强兵的目标,先后实施了均输、青苗、农田水利、募役、市易、免行、方田均税、将军、保甲、保马等新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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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法律或多或少违反了中上级官员、皇室、强者和高利贷者的利益。因此,在实施每一项新法律的过程中,他们无一例外地受到了阻碍和反对。
宋神宗去世后,哲宗继位,高太后垂幕听政。以司马光为首的守旧派掌握了政权,之前的新法律在元佑初期被废除。历史上称元佑更为多样化。
变法失败后41年,北宋灭亡(1127)。
揭秘:王安石变法失败的原因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