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上流传着一种说法,元朝实行菜刀控制,几户人家允许一把菜刀——10户共用一把,3户共用一把。还有一种非常后现代的说法,元朝政府开发了直径6米的圆形吸铁石,由10名壮士推动沿街巡逻
由于吸铁石巨大,磁性超强,一推出,那些私人工具就从房子的纸窗上打破了窗户,吸附在吸铁石上,强壮的人根据窗纸的损坏,挨家挨户逮捕了违法者——听起来很科幻。
这种说法从何而来?我搜索了很多地方,没有看到任何严肃的来源。更可靠的说法来自评书——嗯,这很容易理解。然而,这并不妨碍这一说法成为全国知名的秘密,并被许多人在写文章时作为论据使用。
[img]803227[/img]
元朝被认为是冤死了——正史上禁菜刀的记录是什么?元朝确实严格控制武器,但与其他朝代相比并不严格。元朝刑法中关于武器控制的主要有两条规定:“诸杂局院,经常与人携带军器,禁止”、“诸郡县达鲁花赤(即地方主管)和诸投(即蒙古贵族领土),擅长制造军器,禁止。诸神庙仪仗,止以土木彩纸代之,用真武器禁止。诸都市小民,造弹弓和执者,杖77,没有其家财的一半,在外郡县不受限制。诸打逮捕和逮捕巡马弓手、巡盐弓手、许持弓箭、余悉禁之。
诸汉人持有武器的人被禁止;汉人是军人。所有出售武器的人都忍不住出售和执行武器的人。所有人都有藏铁尺、铁骨朵和含刀铁拄杖的人。所有私人藏甲都是副手,处死;不是副手,
鞭五十七,徒一年;零散的甲片下堪穿御敌,鞭三十七。枪若刀若弩私有十件,
处死;五件以上,杖九十七,徒三年;四件以上,七十七,徒二年;不能用,鞭五十七。弓箭私有十副,处死;五副以上,杖九十七,徒三年;四副以下,七十七,徒二年;不成副,鞭打五十七。凡弓一,箭三十,为一对。从文章中可以看出,禁令基本上是针对纯武器的。有人提出没收“两股铁禾叉”,后来被刑部以“铁禾叉是农家必用之物,既不是军器,难以禁治”为由驳回。铁禾叉是必用之物,菜刀更是,也更不可能被收缴。
元朝对私人武器的控制非常严格。在汉代,人们经常被诬告违反私人藏品、私人制造和“控制”武器,并突然被逮捕、殴打甚至处死。然而,许多朝代也发生了类似的事情。在西汉,许多高级官员发现了盔甲,并被以谋反罪处死。武器在北宋也被禁止。在宋朝的历史上,“京都的学者和普通人不应该私下储存武器。”
“私有武器在法律上受到严格禁止。三路保伍法,虽然在农缝里讲武术,但还是把武器藏在政府里。今天弓箭俱乐部的所有武器都藏在家里,不少于借寇哉。”。
解密一则著名谣言:元朝从未禁止过菜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