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护法》将“经常回家”写入法律,孩子将来不经常回家看望或问候父母将构成违法行为。那么,在中国古代,“孝道第一”是如何解决养老金问题的呢?
在夏朝,不孝的老人被判重罪,直到被判处死刑。不赡养老人,殴打虐待老人,不给老人吃穿暖。如果老人生病了,不治疗,不小心照顾,就会被处罚。根据不同的情况,在脸上刺字(墨)、割鼻子(f)、斩脚(刖)、不同的惩罚,如死刑(大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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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朝虽然没有具体的处罚制度,但有严格的具体礼仪要求。比如50岁以上的老人要给他们细粮;60岁以上的老人要配肉;70岁以上的老人要加副食;80岁以上的老人要给他们一些美味的食物;90岁时,年轻一代应该在老人的床前伺候他们的饮食。
春秋战国时期,社会动荡不安,但孝敬老人的传统没有改变。例如,齐国规定,70岁以上的老年人免征一子的税收和兵役;80岁以上的老年人免征二子的税收和兵役。
汉代实行“孝治天下”的孝道。更加重视养老问题,实施了一套特殊的优惠政策。规定孤寡老人在市场上做生意,免征租税。葡萄酒是国家专卖产品,为照顾孤寡老人,政府允许孤寡老人开设酒店销售葡萄酒。为确保养老制度的实施,汉律还规定,不赡养老人的,应当在市中心执行死刑,并在街上展示犯人尸体。不孝的父母、祖父母等长辈也被判重罪。孩子杀父母、祖父母,即使未遂,也被判弃市(暴尸街),殴打长辈的也被弃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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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朝规定,父母不远游,不能存私房钱。这一规定的目的是让子孙们尽最大努力照顾好老人。唐朝在“供应服务员”制度中规定,政府为80岁以上的老年人安排一名照顾者,90岁以上的老年人安排两名照顾者,100岁以上的老年人安排五名照顾者。政府安排的所有这些人都免除了服兵役义务。礼仪制度还规定,儿童应给予老年人精神上的安慰。清朝规定,无论儿子的家庭有多穷,他们都必须努力支持父母。如果父母因贫困而上吊死亡,他们应该根据过失杀死父亲(母亲),并判处儿子100根棍子,流放3000英里。
北魏还率先建立了“保留养亲”制度,以确保老人有子孙养老送死,一直沿用到清朝。也就是说,当囚犯的直系亲属老了,家里没有赡养时,允许缓期执行非令人发指的囚犯,留下来照顾老人,老人死后服刑。除了家庭养老,南北朝的梁武帝还在南京建立了“孤独园”,专门收留和赡养孤独的老人;唐肃宗建立了“普救病房”,照顾无人赡养的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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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宋时期,杭州设立了“养济院”,由国家扶养,对无法养活的老人进行登记。
【老年法】在汉初出台 不赡养老人的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