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实际上是一个“早婚国家”。根据《礼记》规定的男女成人标准,古代婚姻年龄一般为男性20岁,女性15岁。但朝代略有不同,如唐朝,男性15岁,女性13岁以上;明朝,男性16岁,女性14岁以上。
据《梁书·张缅传》和《周书·城冀传》记载,梁高祖的四个女儿富阳公主和北周高祖的女儿平原公主都在11岁结婚;汉昭帝在8岁时继位,娶了一位6岁的上官安女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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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上,古代男女之间的交流并没有我们想象的那么封闭。在先秦时期,政府每年为单身男女提供一次交流机会。春秋时期的“仲春会”是一个典型的男女约会派对,其主题是“奔跑”,这意味着与他们所爱的人一起离开。《周礼》中的《地方官员·媒民》说:“中春月,男女,所以时间,跑步者忍不住,如果没有理由,不需要命令,惩罚。”
从周朝的规定来看,这项活动是由官员推动和强制执行的。如果有人不“奔跑”或参加聚会,他将受到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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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人认为,“男有室女有家”后,人们才能安居乐业,社会才能稳定和谐。在周代,已经到了适婚年龄的男女终身大事也被列入官方议程,专门设立了管理男女婚姻的政府官员。在晋代,如果一个女人到了一定年龄还没有结婚,政府会强行为她找对象。据《晋书武帝纪》记载,司马炎在泰始九年冬十月诏令,“十七制女年父母不嫁,使长官配之。这意味着,如果一个女人到了17岁,如果她的父母不嫁给她的女儿,地方政府就会找到一个“剩男”来强迫她结婚。在古代,也制定了相关法律法规:越王勾践规定男子20岁结婚,女子15岁结婚;宋仁宗规定男子15岁结婚,女子13岁结婚;明太祖规定男子16岁结婚,女子14岁结婚。不在法定年龄结婚的女性将受到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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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如,在南北朝,如果一个女孩在适龄时还没有结婚,那就是违法的。她的家人必须坐牢。这就是宋书·周朗传中所说的“女人十五岁不结婚,家人坐着”。汉朝孝惠皇帝时,如果一个女儿在15岁到30岁之间没有结婚,她将被罚款600元。在唐朝,男子20岁以上,女子15岁以上未结婚的,也将受到处罚。
虽然这种强迫女性结婚的初衷可能首先是为了增加社会人口,但客观上确实解决了很多单身人士娶不到妻子的问题。
揭秘:为什么中国古代社会没有单身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