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视剧《男人帮》的流行再次引起了公众对城市单身男女生活的关注。让我们来看看古代人是如何解决婚姻问题的。
强迫一个女人结婚。如果在晋朝,一个女人必须在一定年龄结婚,否则政府将强迫她找到一个伴侣。根据《金书·武帝纪》(卷3),司马炎在泰国九年冬十月要求,“十七岁的父母不结婚,使长官配得上。”这意味着一个女孩已经17岁了。如果她的父母不嫁给她的女儿,当地领导人会为她找到一个丈夫,并强迫她结婚。
到了南北朝,如果女生适龄不结婚,还是违法的,家里人都要坐牢。这就是《宋书·周朗传》所说的——“女人十五不结婚,家人坐之。”
官方媒体指定婚姻。官方媒体是政府负责解决单身男性婚姻配偶的全职人员。它的功能与今天颁发结婚证书的公务员相同,但它有更大的权力。官方媒体通过强制手段为单身男性找到妻子,并指定一名女性与一名男性结婚,这纯粹是“拉女性伴侣”。
清朝设立了官方媒体,男多女少,官方媒体油水充足。光棍们争相送“聘金”。如果他们不送,他们会伸出手,向光棍索红包。有趣的是,为了防止男女绕过官方媒体私下来往,玩私奔,官方媒体经常在晚上“查墙”。所谓“墙”,就是男女方便私会的地方,比如巷子、角落。如果发现崔莺莺和张生翻墙私会,光棍男往往会被官方媒体赶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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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寡妇再婚。过去有句话叫“嫁鸡随鸡,嫁狗随狗,嫁扁担抱走”,“好女人不嫁二夫”,讲究从一到尾。@ 在古代,寡妇很难再婚。为了平衡适婚男女的比例,在男多女少的地方,民间和政府都对寡妇再婚持积极的支持态度,而不是强调三纲五常。
鼓励娶二婚女。鼓励男人娶寡妇,找二婚妻,而不是提倡寡妇再婚。在过去,男人通常把寡妇视为低人一等。@ 过去不仅寡妇再婚难,男人娶二婚女也难。然而,只要你看得太多,任何事情都很容易做。习以为常,还会慢慢演变成一种社会风俗。在古代北方少数民族中,不以娶寡为耻,尤其是在家庭内部,弟弟娶嫂、嫂子娶叔叔已成为一种常规伦理。
早期,一些少数民族甚至有“妻后母”的习俗,即儿子娶了父亲的小妻子做妻子。王昭君,古代四大美女之一,就遇到过这样一件让她尴尬的事。她与亲边塞结婚,丈夫匈奴呼韩邪单于氏死后,入乡随俗嫁给了前夫的儿子。
限制富人娶妾。过去实行多妻制,导致男性多女性少的现象。国家统治者看到了男性过度纳妾给社会带来的许多严重问题,@ 许多朝代都受到限制。
例如,在汉代,蔡勇的《独断》说,“清大夫一妻二妾”只有做出特殊贡献,才能最多娶八个妾——“如果你成功了,你必须得到八个妾。”有一点文化和身份的人可以娶一个妾,也就是“一妻一妾”。普通人不允许娶一个小妻子,“普通人一夫一妻。”
增加“奔跑”的机会。奔跑可以简单地理解为男女之间的自由交流,这意味着“私奔”中的奔跑。用今天的话来说,这被称为单身男女交朋友的平台。
春秋时期的“仲春会”是一个典型的“奔跑”机会,为年轻适婚男女和有生育能力的男女相处提供了特殊的机会,提高了男女的婚姻率。《周礼》中的《地官媒民》就是这么说的,“中春之月,令男女相遇,所以时间,奔者不禁,若无故不使用,罚之。“仲春会”一般在“三月三”。除了这一天,古代还有很多择偶的机会,比如正月十五、七月七等。摘自大连日报
解密:为什么古代少数民族的儿子要娶爸爸的小老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