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破碎是东晋废除华侨县,使华侨管理土地进入县户籍的一种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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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晋曾在其管辖范围内以北方地名设立县(即华侨县),安置北方士族,保持其封建特权。当时,华侨县没有一定的边界,也没有征收租赁税和兵役。这些士族建设广泛,农村合并激烈,影响了朝廷的财政收入。咸康七年(公元341年),为了整理户籍,增加财政收入,金成帝司马衍命令华侨公寓以下公主以土地为中断,将户籍纳入县户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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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晋大司马桓温(312-373)执政时,于兴宁二年(公元364年)3月庚戌日(初一)行土断法,历史上称之为“庚戌土断”。这一次,户口被严厉查处,隐匿户口的贵族地主也受到了惩罚。土地破裂后,国家控制的户口大幅增加,税收收入也增加。桓温死后,康宁元年(公元373年)不行。义熙九年(公元413年),刘裕再次断土,诸侨置郡县多次被裁。
庚戌土断:国家控制的户口大幅增加,税收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