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拯任天长县县长时,有一次,县里发生了一起奇怪的案件:一名农民发现他的牛舌被割断了。农民又心痛又生气。他急忙赶到衙门,要求县长追捕割牛舌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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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拯沉思了很久,觉得这个案子没有线索,根本没有办法起诉。他对抱怨的农民说:“既然牛舌被割了,就杀牛卖肉吧。”农民不愿意说什么,却被包拯打断,挥手让他离开。
农民回家后,真的杀了牛。农民杀牛两天后,天长县衙门外又有人打鼓起诉,那人起诉某某私下屠宰耕牛。只见包拯把脸一沉,突然一拍惊堂木,厉声喝道:“好恶毒的刁民,割了别人的牛舌头,反而告诉别人私宰耕牛,真是胆大包天!那家伙一听,顿时大惊失色,然后便全身瘫软地躺在地上,磕头如捣蒜,老老实实地供认了割人牛舌的罪行。
原来包拯早就预料到,农民杀牛卖肉后,割牛舌的人一定会趁机诬陷。牛没有舌头后,吃不下东西,活不了多久。杀牛卖肉是减少损失的唯一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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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要割人家牛的舌头,还要起诉人家杀牛?那时候杀牛是违法的。宋刑统规定:“因此,私马牛杀官,请决脊杖二十,随处配役一年。杀死自己的马牛,杀死私驼骡驴的人,并决定脊杖十七。宋真宗目前的诏书规定:“自今屠宰牛、盗杀牛以来,罪不至死者,并系狱以闻,当从重断时。宋朝时,每一头耕牛官府都需要登记造册。牛病死老死,也要报政府,经检验批准后才能宰杀!
不仅在宋朝,在西周,还有“诸侯无缘无故不杀牛”的规定。中国古代政府特别维护耕牛。在汉代,杀牛是为了偿命,即使你是牛的主人。“王法禁止杀牛,禁止杀牛的人被杀”。唐代,私杀耕牛被判处一年监禁。“为了重用,牛是耕作的基础,马致远供军,所以杀人一年半。”
牛不仅是农耕时代耕地的主要动力,牛皮、牛筋、牛角也是战略物资。历代严格控制。经政府批准屠宰的病牛和老牛,每次杀死一头都要缴纳牛皮、牛筋、牛角,这些都是用来制作武器的战略物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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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水浒传》中,英雄们常常喊“来两斤牛肉,一壶水酒。”施耐庵不懂宋朝的法律吗?也不是。
元末明初,《水浒传》成书,元朝法律规定,私自杀牛要杖责一百。按照明朝的法律,屠宰耕牛也是一种犯罪行为:“故意杀死别人的马牛,杖70,徒一年半;私宰自己的马牛,杖100。耕牛受伤死亡的,不报政府,私自开剥,鞭打40人。由此可见,施耐庵并不了解历代朝廷未经许可不得屠宰耕牛的法律。那他为什么要让英雄们经常吃牛肉呢?
未经允许,不得屠宰耕牛并不意味着没有牛肉出售。正如我之前所说,经政府批准后,老牛和病牛仍然可以屠宰和出售肉类。此外,在到处都是小偷和黑人商店的时代,一定有产业链偷牛卖肉给坏酒店。现在,许多酒店为食客提供一些受国家保护的野生动物,并反复禁止。这不是事实吗。
可以看出,当时市场上仍然有牛肉供应,但价格非常昂贵。凉山英雄没有好人。他们不缺钱。吃牛肉并不少见。
凉山英雄经常吃牛肉吗? 他们的牛肉是怎么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