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初宰相加衔。唐初以三省长官为宰相,但不易授人。其他官员常被称为宰相,参与政治事务是加衔之一。唐中叶以后不再使用。宋初沿袭唐制,以侍中、同中书门下的平章事为宰相。乾德二年(964)又设参知政事(以下简称参政)为副相。开宝六年(973),参知政事必须与宰相在政事堂同议政事,职权、礼貌接近宰相。宰相出缺时,代行宰相职务。元丰改制废参知政事,另设门下侍郎、中书侍郎和尚书左、右丞代。建炎三年(1129)又改门下侍郎、中书侍郎为参知政事,废尚书左右丞,直至宋亡。南宋参知政事常与知(或签书)枢密院事等同,或由知枢密院事等同(权)参知政事。参知政事及门下、中书侍郎、尚书左右丞、枢密使、副使、知枢密院事、签署枢密院事等,一般称为执政,与宰相合称宰执。
随着宰相名称和宰相机构的反复变化,参与政治事务的官方名称也发生了几次变化。神宗改革后,他废除了参与政治事务,以门下侍郎、中书侍郎、尚书左丞、尚书右丞为副宰相,代替他担任。建炎三年(1129),门下和中书二侍郎为参与政治事务,省去了尚书左右丞。未来不变。
与宋朝宰相的名字相比,参与政治事务的改名只有一次。也就是说,从元丰五年(1082)到建炎三年(1129年),改名共47年。在宋朝近320年的历史中,这是一个非常短暂的时刻。和参与政治事务一样,他们仍然被称为“执政”。
了解政治事务有两种方式可以帮助宰相处理中心事务:一是几个参与政治事务没有具体的分工,协助宰相处理各方面的政府事务;一是几个参与政治事务有具体的分工,各负责政府事务的一个方面。前者称为“通治省事”,后者称为“分治省事”,前者多为“通治省事”。庆历四年(1044年)8月,仁宗听从了范仲淹参知政事的建议,“命参知政事贾昌朝领天下农田,范仲淹领刑法,一切都是有利可图的。“(《长编》卷151)这是最初的“分治省事”,但只是对朝廷关心的个别政务进行重点划分,而不是对所有政务进行一一划分。南宋时期,有一次比较全面的“分治省事”,李心传《建炎以来朝野杂记》第五集《参政分治省事》条载:
元丰官制,尚书左右丞分治六曹。后来以为都是执政官,乃令通省治事。绍兴四年后,张魏公再次入省府,对魏公说:“我在三四大臣,都当分委。张钧可专治军队,胡松年可专治军舰,如财用也必须委一大臣。后魏公相,不果行。魏公独相七年。三月,诏尚书省常程事权令参与政事分治。因此,张全真官、礼、兵房、陈去非治户、刑、工房。九月,魏公免,复诏三省事令参知政事权轮日当笔,更不分治常程事。除相如故。自然,参知政事复通治省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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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少设一员参知政事,最多设四员。比如元丰改制后,以门下、中书二侍郎和尚书左右丞为副宰相,就是设四员的例子。通常在二三员之间,南宋后期,三员成为定制。李心传《朝野杂记》B集卷13“参知政事并除三员”一条说:“参知政事,自乾德以来就已停止二员或一员。嘉泰三年,谢子肃初免相,许深甫为参知政事,既命陈勉之以枢长兼权,俄罗斯又除袁起岩,盖三员也。朝廷没有置相,所以勉之以外兼,这也是国朝所未有的。嘉定初,又命雷季仲、娄彦发、楼大防,也是三员,于是故事。”
参与政治事务的行政官员数量是多少?他们都在做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