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知道清朝的监督制度是什么样的读者。这里有一个详细的介绍,然后向下看~
中国监管体系历史悠久,体系完善,经验丰富,影响深远,在世界监管体系史上非常罕见。美国专家吴克教授曾称赞说:“这个独特的中国机构是政治传统中非常重要的组成部分,就像中国认为值得保存的许多其他东西一样,它代代相传。它被认为是重要的,不容忽视,可能会为西方政治做出贡献。”
但说到那些载入青史的言官,大多数人都会想到宋朝或明朝。事实上,与明朝的士气相比,清朝的监督制度和言官的正直似乎有点差。那么,清朝的监督制度设计是什么呢?他们在清朝的政治生活中发挥了什么作用?为什么要留下清朝士气低落、监督萎缩的印象?
图片/《走向共和》剧照
01 建立清代监察制度
清朝承明制,同样,清朝在建议制度的设计上也基本遵循了明制。在中央政府,清朝设立了监察机关都察院,以左都御史和左副都御史为主。主要职责是监督朝廷的政治得失,整顿纲纪。@ 都察院还设有六科、十五道、五城察院、宗室御史处、内务府御史处等机构,负责具体监督事项的执行。
在地方上,清朝在继承明朝的基础上有了新的发展。当地最高监察官是都察院设立的右都御史、右副都御史、右金都御史。但是这个职位没有专职官员,都是总督和巡抚。省级专职司法监察机构提起刑事监察使司,按照监察使司设立的,按照监察使一人,正三品。“掌振扬风纪,澄清官治,录犯人,勘辞状,大人会藩司议,听部院。”@ 清代还在省与府(州、厅)之间设道,其中巡道主监察和刑狱。
根据清朝历任统治者的发布,统治者也非常重视监督。比如顺治九年,清代的祖父:“都察院是朝廷耳目之官,从王到臣,熟悉忠诚与否以及内外官员的勤奋,各衙门的政治事务都被废除了。康熙十八年也曾下令:“自古设台省,原朝廷耳目之官。上是匡过陈善,下是激浊扬清,求知无不言,言无不尽,称得上是厥职。上诏、皇太极、嘉庆、道光等也多次发布类似的鼓励言辞。
[img]645991[/img]
图/清代山西巡抚衙门
02 清代监察制度的职能
通过建立完善的监督制度,清朝统治者旨在督促监督官员履行监督官员的职责,最终确保各级官僚机构的正常、有序、高效运行。因此,清朝科道官的监督范围非常广泛,可分为政府决策监督、行政效率监督、财务监督、现场监督等。
其中,行政决策监督是清代监督制度的主要职责,其他行政效率、财务和现场监督也形成了具体的制度或专职人员。例如,在行政效率方面,形成了一套完整的监督取消制度,严格监督各承政机构的效率;在财务监督方面,设立了六个科目,监督家庭科学和十五个监督历史,并派遣专职派遣,如巡逻槽、盐巡逻、仓库巡逻等,监督当地财务。
一般来说,清代监管机构的监管范围极其广泛,监管机制的运行模式灵活多样,在监督封建国家的行政管理中发挥了重要作用,特别是康、雍、乾三朝,确保了国家机器的稳定高效运行,巩固了清朝的统治。
03 清代监管职能萎缩
虽然清朝有比前代更细致、更系统的监督制度,但监督制度不可避免地萎缩,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首先,存在“失监”和“虚监”的问题。“失监”是指监督功能的某一环节或某一时间内出现“空白区”或“禁区”。例如,雍正以前,八旗一直不受监察机关的检查。直到雍正第一年,它才按照皇家历史检查各部门的例子,命令每旗派出满洲皇家历史检查。
“虚假监督”是指监督员对监督对象的名义监督或检查。这一现象集中在科道官对满族贵族和官僚的恐惧上,尽量少参与或不参与;尽量少说或不说八旗事务被言官视为讨论的“禁区”。@ 嘉庆之后,由于军事机械部门杂人的出入,命令容易漏浊,满汉科道特派一人轮换军事机械部门。然而,这种检查员实际上只是军事机械部门的警卫,而不是真正意义上的检查历史,即军事机械部门处理的奏折不受监察机关的任何检查。
[img]645992[/img]
图/清八旗
二是弹劫监测功能有弱化或转移到其他功能的趋势。这主要表现为科道官勤于陈言,忽视举弹。近人汤吉乐曾根据《大清会典事例》、《钦定台规》、初步统计了《皇清奏议》等6本书。清朝有1200多个臣僚奏疏,其中687个科道奏疏,只有223个弹劾,只有科道奏疏的1/3。这无疑与清代“作奸犯科”的数量不相称。也就是说,勤于“自鸣”而忽视纠勃是清代监察官的特点,极大地削弱了监察机关对官僚机构的监督弹劾功能。
@ 科道官闲政溺职行为与自身日益腐化。清代各个时期都存在科道官失职、溺职、腐化的现象。康熙晚年曾对科道官怠政说:“我听政40多年,言官有为人而言;有受贿陈奏者;有报复私仇而颠倒是非的人。我不知道这样的条奏。乾隆时期,还批评了各省成员贪贿、亏空重案少言官首次曝光的现象:“怎么竞争没听见,何竟没有人玩呢?""""甚至一直沉默,又安用这个科为耶?”
清代的监督制度设计是什么? 他们发挥了什么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