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备的官职,
初平二年(191年),刘备因功被封为平原相。这是刘备一生中第一个太守级别的官职,让他正式进入汉末群雄的行列。既然是东汉太守级别的官职,为什么刘备的官职是“平原相”而不是“平原太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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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西周和春秋战国时期形成的历史惯性,刘邦建立西汉后不得不实行“县分封并行”的尴尬制度。刘邦登基后的主要事件之一是将异姓诸侯王改为同姓诸侯王,削弱诸侯王对中央朝廷的离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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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同姓诸侯王也是威胁统一的离心力量,刘邦也知道这一点。因此,刘邦在分封同姓诸侯王时,制定了中央控制诸侯王的配套制度:诸侯王国的国相由皇帝朝廷直接任命,诸侯王不能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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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在“吴楚七国之乱”之前,诸侯王国的行政、军事、财政和人事权力掌握在诸侯王手中,中央任命的国相基本上被排除在外。随着“吴楚七国之乱”后诸侯王的实力急剧下降,国相的实权也扩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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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武帝登基后,实施了“推恩令”,并在各诸侯国内封存了许多列侯。根据汉代制度,列侯的封地由当地县长直接管理。因此,汉武帝必须在诸侯国建立县制,否则“推恩令”的结果将被摧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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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汉武帝扩大了中央任命的国相的实际权力,使其实权和任免制度与县太守相同。此后,除了不同的官职名称和辖区内的汉族宗族外,其他地方与县太守完全相同,该制度一直延续到东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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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备的第一个太守官职是平原国的国相,简称“平原相”,曹操早年的“济南相”也是如此。东汉灭亡后,“县分封并行”的“县制”退出历史,与太守无异的国相消失。
为什么刘备的官职不是平原太守? 相反,一个平原相是如此简单